第 1 章 出逃


八十年代初的路況實在算不上好,到了城市附近,才終於由土路轉成了柏油路。

林喬隨著長途汽車的顛簸搖搖晃晃,鼻端是混著難聞汽油味的窒悶空氣,耳邊還不時傳來老鄉帶上車的家禽的鳴叫。饒是如此,依舊和這擠滿車座與過道的乘客一樣昏昏欲睡。

她實在太累了,為了逃出來,昨晚幾乎一晚沒睡。

今天早上天不亮,又走了一個多小時的山路到鎮上,坐了近八個小時的客車,人都快散架了。

可再困,感覺到有人動了她抱在身前的書包,她還是眼都沒睜就抓住對方的手指用力一掰。

“啊——”

對方顯然沒有料到,發出一聲痛呼。

周圍還在瞌睡的人一下子醒了,疑惑地朝這邊望來,“咋了?出什麼事了?”

“沒什麼,就是有人偷東西。”

林喬語調不高,可眾人還是瞬間被驚沒了睡意,紛紛查看起自己的財物。

八九十年代小偷最為猖獗,尤其是車上,人流擁擠的時候甚至有明搶的,搶了還抓不到。

眼見眾人都警惕起來,林喬抓到的瘦小男人急了,“小丫頭說話注意點,誰他媽偷你東西了!”

這話裡已經帶上了威脅,林喬面上卻一點不見怯色。

她看看男人被自己抓住那隻手,挑眉,“沒偷東西,難道是想耍流氓?”

要說耍流氓,倒也不是沒有可能。

畢竟林喬雖然穿著普通,在這通往燕都的長途汽車上一看就是鄉下來的,長得卻很漂亮。還不是那種傳統的漂亮,尤其是撩起眼看人的時候,狹長的眼尾上還點著顆勾人的紅痣。

在這個年代,流氓罪可比偷東西嚴重多了。只要有人去告,蹲幾年是免不了的,搞不好甚至會被槍/斃。瘦小男人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瞬間沒聲了。

他之所以挑林喬下手,就是看林喬年齡小,看著才十八/九,還和周圍的人都不認識,更容易得手。沒想到看著像只綿羊,卻是個帶刺的,說起耍流氓這種話都不臉紅。

沉默中突然有人驚呼了一聲,“我的錢!我的錢和票都不見了!”

這下無需林喬再說什麼,那人已經揪住了瘦小男人,讓他還錢,不還就送他去公安局。旁邊沒有丟錢的也七嘴八舌看起了熱鬧,逼得那人不得不拿出錢,提前好幾站就下了車。

“還好姑娘你反應快,要不就真讓他跑了。”

林喬鄰座的阿姨心有餘悸,還特地檢查了下腳邊綁著的兩隻老母雞,“這可是給我閨女坐月子吃的,丟了上哪兒找去。”

其實就算不檢查,也沒有小偷會偷這麼大個活物吧?

林喬有些好笑,那阿姨卻因為剛剛的事,對她這個長得不太符合長輩審美的小姑娘多了些好感,話也變多了,“我看你一個人坐的車,來燕都上學的?”

自從77年恢復高考,來燕都上學的外地人越來越多,大家已經見怪不怪了。

而且剛剛改革開放,出門還是得要介紹信。比起出差,林喬這個年紀顯然更像是出來上學的。

林喬沒有否認,但事實上,她是來找這具身體的娃娃親對象,要求對方履行婚約的。

三天前她因為熬夜改論文,一不小心從樓梯上摔下來,再睜眼就在這陌生的世界了。穿的還不是歷史上的八十年代,而是好友跟她說過的一本年代文。

在書裡,她是出身不高還妄圖攀高枝的炮灰女配,男主那作天作地註定下線的前妻。

她之所以會嫁給男主,理由也很老套,是她家對男主家有救命之恩。男主家為了報恩,這才給她和男主定了娃娃親,承諾會照顧她一輩子,保她下半生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