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麥有晴 作品

第二十一章 看嶗山附近帶院子的房子。

“師傅,您這個房子開價多少?”老公試探著問。

“我這個房子也不知道誰講出去不能交易,所以一直沒有賣得出去。其實這幢房子是可以交易的。

你沒看嗎?這個房子跟村子裡其他房子結構是不一樣的,當時親戚是開發商,想開發整個村子,後面人家不同意拆遷。

後來親戚先買了這塊小地皮,親戚想想這麼小的地皮開發不了什麼,就索性賣給我造了這幢房子。

是不是沒見過?開發商就算是隻開發了我這房子,呵呵。

房子質量是肯定好的,特意請了香港設計師過來設計的,時間久了看上去都是灰塵,再加上離市區遠,周圍沒有醫院、大型超市之類的配套設施,賣了很久都沒賣掉”。

“我已經去問過房管所,這房子可以過戶的,我有房產證”。

說著,房東就去車子裡拿了房產證給我們看。也看不出什麼,主要以前沒有碰到過這種情況,等明天去問了房管所再說。

老公把房東的產證拍了圖片,把房東的身份證也拍了圖片。

房東開價300萬。

看他房子裡那麼厚的灰塵,室內的裝修擺設都被灰塵覆蓋住。看著灰塵,300萬還真的不值。

地段也不行。離市區這麼遠。。

看地段看設施,就是個鄉村民宅;

看風景看設計,是幢豪宅。

可老公覺得可以。。。

架不住他現在有錢,買就買唄!誰有錢誰作主。。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