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二法站 作品

第78章 法之神?不,他們是法之鬼!

 “對不起,孫公子你說的案件,我沒有興趣。我在白山省還有別的事情要處理。”

 在孫世文的一再堅持下,也是看在時峰的面子上,田詩還是前廳的沙發上坐下與孫世文談了談。

 孫世文找田詩是因為一個殺人案件,被告人是孫世文的一個朋友。孫世文希望田詩能夠為他的這個朋友辯護,提起再審。聽到這裡,田詩一口回絕。

 田詩回絕的理由很簡單,自己在白山省,還有聶海蘭案、羅偉案沒有處理,怎麼可能再接案件。再者,自己還在攻讀研究生,這次來白山省也是因為一些特別原因。相對來說,田詩與孫世文就沒有這些糾葛,也就不需要考慮太多。

 “我知道你們在查羅偉的案件。我還知道,你們正在查王遠行。不過,你們想沒想過,羅偉的父親也就是一個副縣,他憑什麼能夠讓王遠行如此出力?”孫世文一句話讓田詩愣住了。

 一方面是對孫世文知道這麼多感覺到不可思議,另一方面卻是從孫世文的話裡就可以知道,孫世文掌握了太多的東西。

 “你說為什麼?”田詩問道。

 “這個可以告訴你們。因為他為的不是羅偉,也不是為羅家辦事。他根本就不是羅家的親戚,實際上他是在為其他人在辦事。”孫世文說道。

 “這個人是誰?為什麼?”田詩問道。

 “我知道田律師很忙,所以我朋友的案件不需要田律師現在辦。田律師完全可以把手裡的事情處理完,再來辦我朋友的案件。我要的只是一個承諾而已。”孫世文笑了笑。

 “要是你能為我現在的案件提供幫助,我會考慮的。這是我最大限度的承諾了。”田詩說道。

 “好,這就夠了。我相信田律師一定會信守諾言的。”大家都是聰明人,孫世文當然聽得出田詩的這句承諾有很大的保留成分。但孫世文並不會再去逼迫。孫世文辦事還有自己的方式的。他不會強迫田詩為自己的朋友翻案,他要讓田詩自己願意去這麼做。這就需要他進行足夠的付出,讓田詩不得不去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