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律考開始

 “就算是國際規則需要體現特定方的利益,那也不能無視公平法則呀。這種規定明顯是不公平嘛。”林蔓心中還是有一萬個不理解。

 “你要明白一點,國際法有著屬於自己的規則。”

 “什麼規則?”林蔓不解地問道。

 “國際法是調整國際關係的法律。與其他不一樣的,國際法需要強國來保障。在國內你要是違反法律,會有政法部門去執法,保障法律秩序。在國際上,國際關係體現的是各國的國力對比關係。只有強國才有權利去制定規則,對於違背規則的國家,也只有強大的國家才能去執法法律。所以說,不能以國內法的視角去理解國際法。國際上並沒有一個可以對各國進行束縛的絕對法律權威。”

 “你的意思是誰強大誰就有道理。”

 “難道不是嗎。這個世界最強大的國家,就算是違背了國際法,各國也只能是譴責而已。有誰有力量去執行國際法,讓強國來承擔責任。弱肉強食,本就是國際關係的真實寫照。那種各個國家不分大小,均是平等交往的理想國際關係是根本不會存在的。”

 “所以說,國際海運的規則也是由大國制定的。儘管不合理,卻仍要得到遵守。”

 “那是自然。國際海運的話語權掌握到這幾個國家手裡。他們在制定規則時,當然要充分體現他們的利益。”鄭平也覺得這種弱肉強食的理論,不應當出現在法律上。法律應當追求的是人人平等,公平正義。然而,這種法律秩序可能在一國國內實現。在國家之間的交往,卻是根本不可能適用的。

 如果一個大國放棄了國力上的優勢,小國就不會尊重大國。大國的“大”,就在於對小國的全面碾壓。

 鄭平與林蔓的爭議,讓鄭平對於這個艙面貨物險有著特殊的記憶。這一個小小的法律問題,也反映出三國法的特殊之處。那就是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還有國際經濟法,三者有很多內容是不能用國內的法律思維去理解的。這也就導致了,對三國法沒有必要深入瞭解,直接記憶就好。方法簡單粗暴,卻是最為有效的。

 第一張試卷很快就答完了。鄭平開始進行檢查。鄭平做題速度比較快,一般情況下,律考考試的題量對於多數考生來說都有著一定的壓力。鄭平這種有充裕的時間進行檢查的,還真是少數中的少數。檢查兩遍後,鄭平直接交卷。這個時候,他再留在考場浪費時間是沒有意義的。

 如果說這是最後一張試卷,那也就無所謂了,多花點時間反覆檢查一下。而現在是第一試卷,早點出去的話,還可以更多時間去準備第二張試卷。

 出了考場,鄭平坐在地鐵離開。考場周邊的酒店都被訂光了。專案工作已經結束了,鄭平也離開了省委政法委安排的住所。本著找一個離考場近一點的想法,鄭平在周邊考場找了幾個來回。很明顯其他人也是抱著同樣的想法。鄭平找來找去,最後沒有找到合適的住所。

 於是鄭平改變了思路,決定在地鐵沿線尋找住所。來回坐地鐵。地鐵的好處就是準時不堵車,鄭平順著地鐵線找了下去。結果發現酒店也還是不好找。但終歸說,地鐵沿線的地域足夠廣泛,找來找去,最後還是找到了酒店入住。

 “你這個笨蛋,哪個考生不是提前訂酒店的。”一個簡單訂酒店的事情,田詩又找到訓斥鄭平的話題。

 對於田詩,鄭平還真是一點脾氣也沒有。二人亦師亦友的關係,不論從哪個方面,鄭平對於田詩只能是服從的態度。並且,一旦要是跟田詩有過多的異議。田詩會毫不猶豫地把鄭平小時候的那些糗事拿出來說。總之,鄭平覺得認識田詩,可能是自己人生最大的幸事,也可能是自己最大的不幸。其中滋味,真的是一言難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