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日落美景

朱迪斯:“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在毫無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對證人的人格作出毀謗。”

“法官大人,證人的個人經歷以及成長背景是直接影響該案件的重要參考。”

“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控方的問題。”

“我想,每個人都有心情暴躁的時候。”

“是嗎?但是在我手上有一些關於個人的記錄,就足以說明,你是一個有暴力傾向的心理不正常的人。這一份記錄是你讀高中之前的時候所犯下的傷人記錄。

小學三年級,與同桌發生不愉快的爭執,你打傷了對方的左眼,縫了五針;五年級你在校外與同學發生打鬥,對方的左腳被你打斷,你父親賠了對方五十萬;

中學二年級的時候,因為隔壁班的同學偷了你的單

車,你獨自攜帶攻擊性武器,襲擊對方的頭部,使其頭部嚴重受傷,留下了一大攤血。

每一份記錄文件都很詳細地記錄了你的犯案累累,上面還有現場的照片。

校方曾經要求你接受心理治療,心理醫生對你作出了大致上的心理評估:“有嚴重的暴力傾向,具有毀滅一切的意念,典型的反叛人格。”

雷奇很沮喪地辯護著:“是!我的確很不懂事,傷害了很多人,但是不是就代表著我以後都會繼續傷害別人,做過一天的小偷就代表那個人永遠都是小偷?

人是會變的,他今天可以是壞人,明天也一樣可以是好人!為什麼你們不願意相信我!你們所謂的法律精神,難道是不給一個犯過錯的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以前有暴力傾向不代表我現在也有!我沒有話好說了,你再問我,我也回答不了你。”

夏麗麗:“你可以為了金錢去找死者麻煩,也可以為了金錢打破人家的頭部,更加可以為了錢去做一些不想做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你更加可以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而撒謊!你現在就是當著所有人的面前在撒謊!”

朱迪斯:“反對!法官大人,一個有犯罪記錄的人,不代表他不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