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拍即合

 況且,老二結婚後,他們家也緩了六、七年,也稍微從牙縫裡摳出了一點點,積攢下來。 

 雖距離一百五十元還是差很多,但好在陳母的哥哥姐姐那裡還能給張羅、張羅,倒也不算太難。 

 胡媒婆把雙方想說的都相互交代一遍,兩家均是非常滿意。 

 該說不說的,她做了這麼多年的媒人,還是第一次見到雙方都這麼和諧的家屬呢。 

 經手這麼多年了,哪一對兒不是相看的時候好好的,一到談彩禮時就臉紅脖子粗。 

 甚至因為誰家多出一個牙刷或者水杯而大打出手,最後鬧得不歡而散、寥寥收場的。 

 話說回來,雙方家長對別的倒是沒有異議,但是對結婚日期有嚴重的要求。 

 那就是:必須快! 

 就為了這事,陳母晚上早早下工,家都來不及回,直奔隔壁的蘇阿婆家。 

 兩人都快把黃曆翻爛了,最後,把結婚的正日子,定在了十天後的農曆二月初八。 

 這天陽曆正好是三月一日,孩子們都開學,這樣酒席方面也能省出幾桌。 

 現下家家都好幾個孩子,若是每家大人和孩子都來,婚宴的鋪席錢都收不回來。 

 因此每家辦酒席選日子時,都有刻意避開孩子們放假的日期。 

 但陳母只把正日子選在孩子們上學的日子,頭天席孩子們還是能吃著的。 

 她覺得有孩子也熱鬧些,還能增添喜氣,家裡再窮她也不想算計這點兒。 

 況且她小兒子就快要結婚了,還有什麼能比這高興的事。 

 他一輩子也就這麼一回了,稍微費一點錢也不是不可以。 

 日子既然定下來,給小兩口做的被褥、和一些必須買的新婚物品也提上了日程。 

 70年代,每人每年會發放十六尺布票,陳父和陳母這幾年除了給孫子、孫女們做了幾套衣服外,剩下的都攢著呢。 

 這不正好派上用場了。 

 陳母想給小兩口多做兩床被褥,再加上兩人登記結婚,國家給補助的布票,做四床綽綽有餘了。 

 陳母邊縫衣服,邊說著需要棉花的斤數,和一些必須的零零碎碎。 

 就著一顫、一顫的煤油燈光,陳父拿著一根小鉛筆頭,在孫女不用的本子背面一筆一劃地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