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茶無詩書客 作品

第九章 條約

別人的東西,自己不心疼啊。其實這就是李林楊的心態。

契約還是四條:

第一條:雙方都可以在對方的領地自由行動,包括修路,修建港口。

第二條,雙方的人員都可以在對方領地工作定居經商。

第三條,雙方的財產所有權不受暴力侵犯。

第四條,雙方軍事外交一致。

看似平等,但實際上,對班巴塔族來說,其實和前面的四條內涵上沒有區別。可以說,對班巴塔族沒有一點好處。所謂的互相,其實還是單方面的:你讓班巴塔族去鄧約翰的領地自由行動打工種地經商放牧,根本就不可能的。雙方力量相差太遠了!或許唯一的好處就是可能免受攻擊和屠殺。

也僅僅是可能。

鄧約翰還是夠狡猾的,變通了一下契約,對於想得到一個出海口的布爾人來說,幾乎就是成功了。

但是,就這麼簽了,李林楊的面子往哪裡放!哥也是要臉的!

於是乎,李林楊要求,也是為了拖時間:“再加一條,雙方互相承認對方的酋長國國家主權。”

范德薩是個棒槌,根本不理解所謂的國家主權是個什麼意義。只好跑下去,請示鄧約翰。

鄧約翰先是一喜,話說布爾人喜歡建共和國那是出了名的。比如當下在南非中部的奧蘭治自由邦(國),期初只有七十三個布爾人。此前幾十年德班港那塊兒,布爾人也成立過共和國,現在是英國人的地盤。

但當首領的,畢竟比范德薩這個棒槌聰明一點,他考慮到了:英國人是不是會背書承認這個條約?

但是!只要簽了條約,牛皮紙.真,咱會刮掉,甚至是重寫啊!

於是鄧約翰簽了。

等范德薩再次跑上山坡,又遇到了一件他所沒有想到的事情。

李林楊已經寫好了一份,用的前面那份條約的牛皮紙,他已經刮過了,並且寫好。

話說,是個人都明白,合同至少要雙方都有一份的,更何況是涉及“國家”的條約。

但是,這最基本的一點在此前的白人“拓土開疆”過程中,沒有!

南非歷史上許多條約或者契約都是白人單方面持有,一張紙!

比如南非歷史上大名鼎鼎的羅德斯,也就是金伯利鑽石的大老闆,對,就是“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的”那家!這位矇騙南非土著,每次都這麼搞,而且不僅是在條約(大多數情況下只是一封信)上玩弄字眼,更是牛皮紙上隨便刮,隨便改。

其他的殖民者也都是如此,涉及歷史上的祖魯王國命運的幾份重要文件條約,英帝國幾乎無一例外都是這麼粗糙惡劣低端的手段搞的。

白人殖民者都會這一招,鄧約翰也是這麼想的。

但棒槌的范德薩不知道,他看著一群小黑按上指紋,並強烈要求李林楊簽名。於是李林楊以中間人身份簽上了自己的英文名字--獅子。

然後,范德薩走人,李林楊這邊就落下了鄧約翰寫的,並簽名的條約。

李林楊張張嘴,卻沒有發音:這玩意不應當是簽名之後再互換嘛!一張合約上起碼應當有雙方簽名,至於中間人反倒不是最重要。

條約能夠如此“公平”拖延時間起到了極大作用。鄧約翰拿到牛皮紙,立刻就打馬揚鞭,揚長而去。此處已經不是高原了,已經接近海邊,氣候更加溫暖溼潤,野生動物更多,也更加危險。

這一天是1880年10月30日,條約被稱為《1030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