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驢肉 作品

第一卷:路燈教父 第四章:本地的貴族太沒有禮貌了

 經過湯姆遜的自述,莊臣得知,文森讓他的男僕給了湯姆遜二十金幣,湯姆遜就答應了背叛莊臣。

 這讓莊臣很生氣,二十金幣在這裡的購買力等於二十萬,區區二十萬,就能買到一位公爵子嗣的命,實在是太侮辱人了。

 本地的貴族太沒有禮貌了!

 莊臣沒收了湯姆遜的違法所得,並將他的積蓄作為賠償,共收穫了三十六金十銀,剩下的零頭莊臣慷慨的分發給了在場的僕人,並怒聲教訓道:“不守規矩的人,就會像他一樣!誰想跟他換?”

 僕人們看著被砍斷了一隻手掌,狼狽地從莊園離開的湯姆遜,沒有人出聲。

 莊臣沒有殺死湯姆遜,有些人,讓他活著,就是最大的折磨。

 遣散僕人之後,莊臣回到房間,將白刃之劍放好,開始清點自己的資產。

 開拓領土需要大量的物資與人口,這一切的背後都需要龐大的資金去供給,紫荊棘大公肯定不會給他多少金錢的幫助,他需要想辦法去掙錢。

 經過清點,目前他所有的資金加起來,只有一百三十八金二十三銀,一金購買力等於一萬,一銀等於一千,也就說,他現在一共有一百四十多萬,這是他作為公爵子嗣存了二十年的積蓄。

 這些錢對於都城的平民來說,也許賺一輩子,都不一定能賺到,這筆錢甚至足夠他瀟灑半生,衣食無憂。

 可對於一位貴族,一位公爵子嗣來說,金幣沒有按萬計算,那就是廢物中的廢物。

 他手上有三十六金是沒收湯姆遜得來的,還有一百金是他去世的母親留給他的,一張紫荊棘商會的魔晶卡,裡面就存了一百金。

 扣除這些,他真正擁有的,實際上就是十銀左右。

 公爵每個月會給他五金的花銷金額,現在才月初,原身在卡麗斯事件前,就將那五金花個精光了。

 畢竟莊園不需要他掏錢維護,僕人也不需要他發薪水。

 莊臣看著手上的資產,嘆了口氣,太少了,還得努力掙錢啊。

 隨後他又翻箱倒櫃,試圖找出任何擁有能量屬性的東西吸收,除了他脖子上母親留下的吊墜,他翻找了半小時,就找到了一塊巴掌大的紫色魔能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