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江振西被判刑了

 沒錢花了就讓她們去山上搞點野物換錢,不管是狂風暴雨還是正午時分,他都可以隨便讓她們去趕海。 

 母親說過,這幾個妹妹就是他們的下人。 

 他們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如果她們連這點利用價值都沒有了,也不配活在這世上。 

 江振西平常很不聽話,更不會把父母放在眼裡。 

 但是這一句話他牢牢的記著,當作人生的信條。 

 他順順當當的長大,從小到大可以說得上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沒想到一大把年紀了,卻栽了這麼大一個根頭。 

 強姦的罪名一旦安到他的頭上,代表他這輩子都抬不起頭來。 

 江振西一想到五年牢獄之災,心裡就拔涼拔涼的。 

 他坐牢的這幾天,每天都度日如年。 

 如果讓他在牢裡待上五年,那簡直要他的命。 

 八十年代初期的離婚官司不比現代社會。 

 這個年代的人離婚的很少,因此法院相對來說比較閒。 

 當他們接到這樁案子的時候其實心裡是非常驚訝的。 

 對他們來說,可能幾個月甚至是一年都沒有一起離婚官司。 

 一般情況下,夫妻之間要離婚都是直接去扯個離婚證。 

 甚至還有些夫妻在一起生活了大半輩子,連結婚證都沒有領。 

 很多人都是事實婚姻,並沒有結婚證。 

 因為沒有結婚證,他們想分開的時候只需要去村委開個證明,甚至不需要領離婚證,一切的流程都非常簡單。 

 江振西離婚這個案子引起了上級領導的重視。 

 主要是太稀有了。 

 因為江振西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加上他們之間沒有孩子,也沒有多少財產的糾葛。 

 令江振西沒想到的是,他老婆竟然還控訴他家暴,試圖讓他罪加一等。 

 江振西身上已經揹負著5年有期徒刑,要是家暴的事情在坐實,真的很有可能牢底坐穿。 

 江振西心裡想著這女人太惡毒了,簡直是想要他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