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草魚 作品

第140章 今日你愛答不理

 “諒解你爹的大頭小頭爛烏龜水魚王八頭。”李國慶切換回了普通話:“搜你奶奶個腿兒,你們又不是執法機關,有什麼權利搜身。” 

 店長櫃姐是個金毛老外,肯定是聽不懂普通話的,不過她手下的那幾個櫃姐都是黃種人,還是有人能聽懂的。一個小櫃姐把李國慶的話翻譯給了店長櫃姐,罵人的話當然沒全翻譯過去。 

 “先生,如果你不配合,我們就要叫阿sir了。” 

 店長櫃姐威脅道,不,人家不是威脅,給櫃檯裡面的櫃姐使了個眼色,裡面的櫃姐會意,拿起了電話。 

 “叫警察?” 

 李國慶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本本,扔在玻璃櫃臺上,說:“不好意思,我是花旗國公民,你們的阿sir管不著我。” 

 小本本是護照,漢娜老太太幫李國慶辦的。 

 這貨現在是標準的“三姓家奴”,反正現在是不聯網的時代,想搞清楚一個人的國籍,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國籍法》1980年9月10日才實施,李國慶的花旗護照可是在那之前早就取得了。 

 神聖的第九條規定了,“定居外國的華夏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華夏國籍”。 

 但這並不是意味著你加入了別的國籍,就意味著沒有了華夏國籍,有先決條件:定居外國的華夏公民,也就是如果你有雙國籍,但是你沒在外國定居,那你是不符合這一條的。 

 其次,第九條裡說的,自動喪失華夏國籍,也只是名義上的,並沒有實際的意義,實際上只要你藏得好,還是很難被挖出來的。 

 原因就是上面說的你加了別的國家的國籍,別的國家不會告訴我們,也沒有一種系統能做到你一旦加入了其它國籍,你就被立馬識別出來,然後自動取消。 

 這個是你需要去相關機構,準備好相關材料,然後申請註銷華夏國籍的。所以說自動喪失華夏國籍只是一種官方聲明,也是名義上的喪失,操作上根本做不到自動喪失。 

 反正就是“既要又要還要”的李表臉,當個“三姓家奴”完全沒有心理壓力,反而還美滋滋享受由此帶來的便利。 

 以後會怎麼選擇,以後再說唄。 

 真他麼悲哀啊,在自己的地盤上,還得用外國人的身份去脫身。 

 一旁的曹小滿不樂意了:跟她們廢什麼話啊,不讓走,老子就打出去,就他們那幾瓣爛蒜,還能擋住武力值上萬的老子?掏什麼護照證明身份啊,酒店床上還放著從戰友那借來的56衝,不比護照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