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程若 作品

第67章 發現

 回到律所後,李珊第一時間約陳茹見面,是否現在就報案,還是得和陳茹達成一致意見的,而且現在李珊考慮到一個現實問題是,如果剛達成代理協議的第二天,去gong an ji guan報案就被以刑事案件偵查程序受理,那麼陳茹會不會覺得自己的代理費花的有些冤? 

 所以,現在對於李珊來說需要衡量的是兩個問題,一是現在報案是否會打草驚蛇,二是這麼短的時間內就去gong an ji guan報案會不會被質疑工作太簡單輕鬆,覺得代理費不合理! 

 但是為了最大程度地維護陳茹女士的合法權利,李珊還是決定儘快告知陳茹女士自己今天的發現,如果陳茹女士產生其他想法,也唯有見招拆招了! 

 “喂,陳女士,您好,我是公正律所的李珊律師。” 

 “您好,李律師,現在是有什麼發現了嗎?我需要過去嗎?” 

 “您如果時間充裕的話,最好是過來一趟,我們當面交談,效果更好一些。” 

 一段時間後, 

 “李律師,我到了你們律所樓下,我們是在你們律所談還是在樓下咖啡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