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煜 作品

第一百四十五章 良知的底線

  即便是那些會發放一定薪酬的公司,所付出的薪酬,也絕對不夠這名學生的日常所需。

  比如說在吳東這樣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接近千元的城市,這些公司發放的薪酬往往只有四百到八百之間,多數也就只夠該實習生每天來往公司的交通費用,頂多加點兒通訊費。這部分薪酬,也被稱之為補助,而絕不是薪資。

  所以,按理說,程煜其實可以並不困難的說服譚午廉,讓他接受半年內沒有薪資的合同條款。

  畢竟,譚午廉自己也明白,一家投資公司,一旦成為其正式員工,光是底薪就會比其他行業的應屆生高出不少,再加上每一筆經手的項目的提成,年收入十萬真的不是特別困難。

  而有資格在實習階段不給實習生任何經濟發放的企業,往往也都是這種類型。

  只有被認可為起步階段比較高的企業,才能讓畢業生心甘情願的在公司端茶送水整理文件,渡過漫長的半年到一年的實習期。

  可是,程煜也同樣非常清楚,這要是換成一個別的學生,這個任務完成起來簡直沒有任何難度,他只需要稍加引導,對方簡直會甘之如飴的跟自己簽訂這樣的合同。

  可譚午廉不同。

  他之所以會在大三即將結束的時候尋求一份兼職,並且不是那種最常見的學生打工的職業,而要選擇自己相對比較擅長的職業,正是因為他期待著在這樣的企業當中,能夠讓他獲取更多的收入。

  這份收入,大部分將會被用於他父親的治療。或者說,譚午廉正是因為自己父親的緣故,才會迫切的需要這樣一份工作。

  這樣的一個人,你又怎麼樣才能讓他接受半年沒有收入的現狀呢?

  程煜甚至不知道譚午廉父親罹患的是什麼病,更加不知道半年缺乏治療的情況下,他父親會處於一個什麼狀況。

  現在橫亙在程煜面前的,已經不單單是個任務的問題了。

  他所需要考慮的,是人類良知的底線。

  為了自己完成任務,從而獲取本已經不該屬於自己的生命時間,而讓一個原本有可能得到治療的人失去活下去的機會。

  程煜做不到。

  他前思後想,覺得,在完成任務的同時,肯定還是要首先保障譚午廉的父親的治療工作,可這似乎跟任務本身有著天然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