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煜 作品

第二百八十四章 辦事效率

  有了這個線索之後,卞處長親自帶隊去了一趟廣東,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之下,如有神助的將這個涉案團伙全部控制了起來。

  在這個涉案團伙的歸屬權問題上,兩地的警方發生了一些糾紛,好在兩省的省廳最終協調,國內部分,成立兩省聯合的專案組,這才算是協調了兩地警方的權益,聯合辦案。

  這個過程,又是好幾天。

  突擊審訊,用了不到四十八小時,就找到了突破口,最終拿下這幫人的口供,一共用了不到四天的時間。

  至此,國內部分算是蒐集到了足夠的證據,光憑這邊的證據,已經可以定萊文迪家族的罪了。

  這一套折騰下來,已經超過了十天。

  程煜倒是催促過卞處長,卞處長以為程煜是擔心自身的安全問題,以及對其公司、對程氏集團的不利影響,他只能耐心的跟程煜解釋,這種案子,十天左右的時間,能辦到這種程度,已經相當神速了。

  好在終於得到了足夠的證據,接下來程煜也只能祈禱英國警方的效率能高一些。

  眼睜睜的看著時間一點點的過去,半年之期雖然還很遠,但這損失的都是程煜的獎勵啊。

  損失獎勵對於程煜而言,就是損失生命,他也不禁有些抱怨警方的效率簡直就是在浪費他的生命。

  當然,這也只能是一個人私底下抱怨抱怨而已,畢竟是無法對人言說的東西。

  萊文迪倒是跟程煜有過聯繫,大致詢問了這筆資金的情況,程煜表示這筆資金現在放在市場上正流轉著,而且選擇的投資品種超過三十種。並沒有深說,但萊文迪卻彷彿得到了明確的信息,對此感到非常的滿意。

  要說懷疑也並不是沒有,畢竟程氏集團下屬的上市企業,這段時間股價的確下挫不少,但是警方辦案這件事,至少在媒體層面是絕對保密的,吳東圈子裡的人也不過只是知道程煜曾經被警方帶走的事情。這些消息,完全不足以傳到萊文迪那邊去。

  不過萊文迪在電話裡,還是問及這些,程煜告訴她,這是因為他家的一個親戚出現了問題,而這個親戚是程氏集團的高管,所以給程氏集團造成了一些影響。

  對於程煜的這些話,萊文迪沒有任何的懷疑,因為她在關注程氏集團的動態的時候,也發現了程廣樂從總部被調往港島一個投資公司的事情。而且堂堂高管去了一個分公司,卻只是作為一個副職,甚至還是個閒置的副職,主要負責公關輿論這一塊,表面上看起來,的確像是這個人出了問題所以被髮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