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煜 作品

第七百五十五章 大薛和小薛


                 在醫院病房的時候,程翠華交給了程煜一張紙,那是一份銀行分批轉賬的流水打印件。

  共計四千五百萬的款項,這可不是一次性能夠輕易籌集到的。

  以程翠華一家的財力,想要籌集出這四千五百萬的款項,唯一的方式也只有將整個度假村賣掉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這是程翠華和勞進步兩口子賴以生存的根本,同時,程煜也明確表示過不希望他們以變賣度假村的方式來歸還款項。

  在這段時間裡,程翠華先是變賣了自己名下和勞大鵬名下的四處房產,只留下了縣城裡那套不值二三十萬的房產。這三套房產,兩套位於哈爾濱,一套是勞大鵬名下的別墅,價值一千多萬,另一套是勞進步和程翠華夫婦準備過些年退休後養老用的商品房,價值兩百萬。還有一套是位於大連的一套海濱公寓,面積不大勝在單價還不錯,三百多萬成交。還有一套其實原本就來自於程家,那是程廣年當初給勞大鵬在吳東購買的房產,雖然是老小區,但吳東的房價加上那個地段恰好是一個重點小學的學區,因此單價令人咋舌,僅僅七十多個平方的兩居室,居然賣出了接近哈爾濱那套別墅的價格。

  再加上原本手中的積蓄,七七八八湊了三千多萬。

  在坐擁了三千多萬的現金之後,程翠華就聯繫過程煜,她表示自己正在聯繫銀行商談貸款事宜,表示會盡快將剩餘的一千多萬用貸款的方式到手,然後一併轉給程煜。

  程煜當然不會同意她這樣的做法,貸款利息給銀行還不如讓程翠華欠著自己的,像是程翠華這種用度假村做抵押的經營性貸款,且正常需要三年以上的還款週期的,哪怕她在當地屬於資質優良的本地企業家,銀行方面肯定會有些照顧性的政策,但年利率也很難低於八個點。

  因此,程煜告訴程翠華,剩餘的一千多萬,就以債務的形式存在,程煜可以答應該筆債務五年清還,每年的單利年利率為五個點,但無論該筆債務程翠華是否有能力提前償還,都需支付五年的完整利息。也就是說,程煜答應讓程翠華五年後再清還這一千餘萬,但卻要收她共計百分之二十五的利息。

  程翠華略事思考之後就答應下來,一來這比銀行利率低了一些,雖然是在歸還時必須支付五年的利息,但如果程翠華在三年左右的時候就已經擁有支付該筆款項的能力,她也完全可以把這筆錢放在一些投資理財上,哪怕是銀行存款,利息談到五個點也不難。所以,這種還款方式對程翠華其實有百利而無一害。

  二來呢,程翠華其實很清楚,程煜是個專門從事投資的人才,他的投資公司,成立短短一年時間已經被視為獨角獸般的存在了,即便那家公司的估值目前距離獨角獸的門檻還有一段距離,可這並不妨礙外界對他們公司的看好,都覺得以現在的發展速度,成為獨角獸不過是時間的問題。哪怕程翠華還需要藉助網絡才明白獨角獸企業這個名詞的含義,但這卻並不妨礙她知道,這一千多萬在程煜手裡,將會在投資市場上發揮數倍乃至十倍以上的作用,帶來的收益絕不是區區一年五個點能夠相提並論的。

  這就意味著程煜完全是不希望她的度假村背上銀行的債務,是以才延長了還款的時間。

  對此,程翠華深表感激,而這段時間,她就分批將自己手中的現金轉到了程煜指定的賬戶中。

  程翠華並不知道,程煜根本無需那份轉賬的流水,甚至都不需要到自己的賬戶裡去查賬他就能知道程翠華在不斷的給自己轉錢。原因很簡單,程翠華的轉賬每進入一部分到他的賬戶裡,程煜的腦中就會閃現出一個金光燦燦的數字。每一萬元代表著一點積分,目前他已經收到了足足三千積分,這就意味著程翠華已經還了三千萬給他。

  當然,這份轉賬記錄還是必要的,這對於程翠華而言跟還款的收據並無二致,而程煜現在的積分也已經達到了接近七萬七千點之多。

  升到九級之後,不再有一百點積分上限的限制,這對於程煜真的是一個極大的利好消息。否則,即便這三千萬被分作好幾筆匯入,那也只是幾筆一百點積分的收入,真要如此,那還不得把程煜活活心疼死?

  當然,如果封頂的限制還在,程煜大概率會跟程翠華詳談一番,要求她匯入的款項每筆都不能超過一百萬,唯有如此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看著自己的生命幻化做數字還在一分一秒的流逝,但手裡掌握的積分已經足夠兌換二十多年的生命,程煜感到無比的踏實。

  他想起自己手裡的鑽石,那可是價值足足超過三千萬美金的鑽石啊,換成軟妹幣的話足有兩億之多,這意味著等到這些鑽石都充分的發揮了自己的價值之時,程煜手中的積分還能憑空再多出兩萬點來。

  甚至於,程煜將這批鑽石加工成為成品再令其流向市場的話,還能讓再獲得更高的價格,最終結算出超過三萬乃至更高的積分,也並不是沒有可能。

  是該著手處理這件事了,成立一家珠寶公司勢在必行。

  可問題是,程煜對於珠寶行業還真是一竅不通,對他而言,相對簡單的方式當然是為這批鑽石尋找一個靠譜的買家,然後直接現金入袋比較安穩。但那樣就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煩,鑽石的來源會成為相當嚴重的問題。

  鑽石的入境,按照我國的法律是無需在進口環節繳納消費稅的,也就是說,鑽石的入口大概只有百分之四的增值稅需要繳納。而消費稅部分,將會在銷售環節進行徵收。但程煜的這批鑽石,則是沒有經過任何海關的報批手續就直接進入到了國內,如果他是個珠寶行業的從業人員,全國有個十家八家珠寶店,想要消化這批鑽石就很容易了。那些走進入口的鑽石,毫無疑問最終都是這樣流向市場的。

  但問題在於程煜的家裡跟珠寶行業半毛錢關係都沒有,他自己沒有,程廣年的程氏集團也沒有這方面的業務,程煜想要以瞞天過海的方式加工以及銷售這些鑽石,那就必須先行成立一家珠寶企業,並且還得讓這個珠寶企業迅速的脫穎而出,不敢說要成為行業裡舉足輕重的企業,最起碼也得是全國連鎖的那種模式,至少在超一線和一線城市都有分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