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海官途 作品

第1574章 賤賣國有資產

  “買來之後才發現,這個手機與固定電話也沒什麼區別,都是打電話的,只不過是方便一點罷了。而且家裡老婆發現了,非常憤怒,要離婚,不許你再用這個手機。”

  “現在的情況就是,手機在你手裡,你卻不能用不敢用,而外面欠著五千塊錢的債,債主天天上門討債,你門都出不去,家裡也連米都沒有了,孩子們連飯都沒有吃,你說怎麼辦?”

  “是不是隻能想辦法把這個手機給賣出去?而這個手機根本就沒人買,你找了很久,終於找到個想要買你手機的人,但是對方砍價,你是把手機賣出去還債並且買點米和肉給孩子們吃飽肚子還是繼續把手機放在那生鏽?”

  “這個比喻可能不恰當,當時實際情況就是這麼個實際情況。”

  “我來到宜安縣上任之後,宜安縣財政出現了巨大的問題,那時候出現了教師上訪討薪的事件,為了解決財政困難,也為了將這花了一個多億的廢棄項目盤活、挽回損失,我才提議出售這個項目的。”

  “而在之後出售項目的過程當中,過程完全符合規定,價格也是正常的商業價格,不存在低價出售的情況。其次,這個項目我不是決策者,決策者是縣委常委會,拍板的是縣委書記元少軍同志。”秦峰最後再次總結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