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藍公子 作品

47、另闢蹊徑巧勝訴

梁尚說,只要結婚的時間證明…和離婚的時間證明。

劉知了和吳志英,陪同梁尚和乙麗顏,一起去當地派出所、公安局、法院,獲取了相關的一些證明材料。

梁尚特別細心,獲取了吳高明與劉知了在婚姻存繼的二十八年期間,並沒離婚再復婚的經歷。

辦好這些之後,乙麗顏表示感謝,並拿出三萬元讓劉知了去看病,劉知了患有嚴重的支氣管炎和手腳關節風溼病。

不料,劉知之和吳志英反而感謝梁尚和乙麗顏,說不能讓更多的人再受吳高明的騙…吳高明在老家這一片,已經是人盡皆知、臭名昭著。

劉知了不要錢,說吳高明禍害乙麗顏夠多的了,乙麗顏堅持讓吳志英拿了錢…快帶他媽媽去治病。

梁尚和乙麗顏從洛陽回來,迅速向法院提出申請複議。

法院來了一個“拖”字決。

三十天快過完了,乙麗顏無奈,只得給甲衛權打電話。

甲衛權這點面子還是要給的,對於他來說,這是舉手之勞。

在甲衛權的干預和催促下,一個星期後,終於開庭。

梁尚在法庭上提供了詳細的有效證明材料,證明…當年吳高明與乙麗顏的結婚證是無效的,吳高明當年與原配仍在婚姻存繼期間,吳高明這屬於騙婚。

官司馬上來了一個180°的轉向。

梁尚又說,在其它證據不足的前提下,退一萬步說,假定當年購地的三十四萬多元全是吳高明出的,那也只能認定是他行騙的一種手段和伎倆,目的是騙取乙麗顏女士的信任。事實也證明…他隨後是騙走了乙麗顏女士二千八百三十萬元,有當年的法院判決書為證。

吳高明等人始料不及,在證據面前,不得不撤去前訴。

法院認定…該片土地不屬於當年夫妻共同資產,因為他們就不是夫妻。

乙麗顏終於擺脫了這場官司,但她卻不知道,就在這一個半月裡,在她兒子身上,又發生了多少不可思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