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十三 作品

第359章 :想讓蘇麗芳兩口子哪來的回哪去

  讓蘇麗芳兩口子從哪來的回哪去也確實是最簡單的方法。

  所以他也沒有反對蘇有財,只是覺得蘇麗芳兩口子不可能就這麼輕易的離開。

  他們也不能真跑到老蘇家去把人給趕出去,也不能把事情鬧的太大讓人覺得他們青鹿村的人都不近人情。

  最後這兩口子大半還是會住在青鹿村。

  ……

  蘇二壯的擔憂沒有錯。

  初七當天紅袖章來村裡批鬥過之後,蘇二壯和蘇有財剛對蘇麗芳兩口子提出來這事,兩口子就是又哭又訴苦的,簡直哭的比死了爹孃還要傷心。

  一開始說是張曉娟和蘇宏輝離不開人照顧,等蘇有財說了,在蘇北業出來之前村裡會照顧之後,又哭起了他們離開青鹿村就沒地去了。

  沒錢也沒地方住的,說蘇二壯和蘇有財讓他們倆離開就是逼著他們去死。

  最後更是說,除非村裡給他們五千塊錢,讓他們出去找個地方住,不然不會離開!

  蘇有財現在是學會了破財消災,但不是個冤大頭,自然不願意答應。

  兩方就這麼僵持了起來。

  最後還是蘇二壯提出了個辦法,和蘇麗芳兩口子約法三章,又讓兩口子寫了一份保證書。

  保證要是再做出影響到青鹿村名聲的事,或是無緣無故和青鹿村的村民起了衝突,就得自己從青鹿村搬出去。

  張曉娟和蘇宏輝在蘇北業未出獄前也由蘇麗芳兩口子照顧。

  若有朝一日,程安不願再收養蘇宏鵬和蘇餘笙兄妹倆,將人送回後,也由蘇麗芳兩口子撫養。

  當然,如果蘇宏鵬兄妹倆被送回來時,蘇北業已經出獄,兄妹倆就又是蘇北業這個叔叔的責任了。

  最後蘇二壯為了防止蘇麗芳兩口子去找蘇北安的麻煩,還在保證書底下又多加了一條,“蘇北安與蘇麗芳一家早無干系,無論何事都不能打擾蘇北安一家”!

  這保證書在蘇麗芳兩口子看來,都算得上是“不平等條約”了,但為了在老蘇家住下來,兩人不得不在上面簽字畫押。

  蘇二壯和蘇有財也知道,這兩口子時間長了可能會不把條約當回事。

  但最起碼,幾年內他們是不敢幹出什麼大的么蛾子的.,好歹能安分上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