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重生作曲師,稱霸娛樂圈 作品

第110章 納蘭明月兩首歌的合同

  楊大山覺得,何南庭在獅子大開口,他根本沒考慮八位數的預算!

  “陸瘋子的歌,已經被gala幹掉了,陳希的作曲師級別是不夠,但是,gala如今的名氣,不比其他六位資深作曲師差,我本來最低價是1200萬,看到了你們的誠意,和納蘭小姐的喜愛…,我也在表達我的誠意!”

  何南庭這番話。

  其實,說的是真心話。

  六月風雲榜,《赤伶》和《父親的散文詩》已經遠遠拉開《致命的誤會》,和《明月心》共同佔據風雲榜前三。

  陳希不比任何人差!

  還有一點,在和陳希的聊天中,何南庭能感覺到,陳希很希望納蘭明月唱這兩首歌,具體什麼原因何總監還不太清楚,他也要成全陳希!

  不然,他真的想開個天價。

  搞黃了這筆交易!

  楊大山,錢萊,納蘭明月又陷入了低聲討論…

  何南庭帶著陳希站起身,走到張總辦公桌旁邊,聊起了徐總監…

  錢萊用手按了一下楊大山的胳膊,點著頭,往下壓一壓!

  楊大山也在考慮著何南庭的話,看向納蘭明月緊緊握著簡譜的手,和希冀的眼神,給了錢萊一個安慰的笑容,站起身,

  “何總,成交!”

  這句乾脆的話,讓千山文化在七月份,賺足了money,也出盡了風頭!

  何總監快步走到茶几旁邊,和楊大山的手緊緊地握在了一起!

  通知合同部,做合同!

  歌曲:《如願》《明月幾時有》

  買斷年限:五年

  買斷範圍:全球

  知識產權:千山文化擁有歌曲的所有權,彩鈴,視頻,及其授權他人使用權,不得再次轉讓買斷…

  違約責任:未經版權人陳希允許,不得擅自更改曲調,歌詞,保證詞曲的原創性!

  付款方式,違約責任,權利和義務……

  音樂協會app上發佈後的下載量分成,按照金牌作曲師的級別,在隔月的十五號前要支付給陳希,這是共識,不用列到合同裡!

  陳希與星光娛樂有勞務合同,兩份簡譜對於星光娛樂來說是直接買斷狀態。

  所以,合同由星光娛樂來籤,但合同上有第三方版權人陳希的名字,陳希也需要簽字!

  何總監笑呵呵的看著面前這一切,這份交易,星光娛樂一分都沒想拿,何總監已經和張星躍溝通過了!

  扣稅後大概還有800萬,全給陳希!

  陳希的價值,不是800萬能比擬的!甚至何總監還考慮了另一個深度綁定陳希的辦法!

  交易達成,辦公室裡氣氛也融洽了。

  “何總,詞曲人用gala沒問題吧?”楊大山出口詢問,讓歌曲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