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督導組約談熱芭!(2,求自動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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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妲己的事情,兩天之後就沒什麼熱度了。
除了一些事件的相關人員,幾乎已經沒有人在微博上面關注這個事情。
這就是如今互聯網時代的悲哀。
就連楊蜜被封殺的事情,如今時過境遷,也沒有多少人再關注了。
沈飛並不清楚楊蜜後來做什麼了,他只是偶爾會看到楊蜜的朋友圈,看樣子好像是在國外旅遊。
想想倒是也很正常,畢竟人家錢早就賺夠了。
哪怕付了那些違約金,也有足夠的資本去享受生活。
這就是為什麼藝人明星一直被大眾詬病的原因,因為他們真的賺錢太容易,而且違法之後的懲罰也太輕了。
想想看,一個流量明星,火個一年半載的,賺個幾千萬上億輕輕鬆鬆,甚至更多。
哪怕被封殺了,賠完那些違約金,還有上千萬上億的資產,人家可以繼續開心的環遊世界。
這就是現實!
但沈飛也沒有辦法,這是法律法規的問題,他可管不到。
這一天。
沈飛正在辦公室裡看文件,電話卻響了起來。
“沈主任,在忙麼?”
電話那邊,是陳少傑。
他如今已經是文化管理局那邊的互聯網節目審核司副司長。
“陳司長,有事兒?”
沈飛笑了笑,問道。
兩個人的關係一直都不錯。
什途當中就是這樣,只要大家沒有本質上的利益衝突,那沒有人會得罪其他人。
自古以來所謂的官官相護,其實就是這個意思。
因為你要明白,自己在這個圈子裡,就要接受這個圈子的規則。
強硬如海瑞都不能避免的事情,更何況普通人。
“是這樣的,我們針對嘉行娛樂那邊的調研,基本上已經結束了,總體來說,嘉行在稅務工商等方面倒是沒什麼問題,不過他們旗下的一些藝人,按照之前你們督導辦提供的資料來看,不少人確實是有問題的。&“
陳少傑對沈飛介紹了一下情況,最後說道:“不過那都是個人問題,作為文化管理局這邊,我們是沒有權力制止的。”
沈飛頓時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說白了。
哪怕嘉行旗下的某些藝人,跟那些有錢人糾纏不清,那也是人家自己的私人問題,文化管理局這邊,可以對他們進行警告,讓他們不要用什麼潛規則之類的東西威脅人,但卻不能限制人家主動倒貼富商。
這就好像,大家都知道煤老闆投資劇組捧某個女演員很無恥,但你不能不允許人家投資。
再比如。
當年陳凱和陳藍揹著倪平阿姨搞在一起,甚至未婚先孕,雖然大家指責他們無
恥,但卻不能用法律手段針對人家。
原因就是因為這是個人品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現在也是如此。
陳少傑這個電話,自然是文化管理局那邊領導的意思,畢竟這是沈飛親自督辦的案子,總歸要給他一個解釋的。
“我明白。”
沈飛想了想,對陳少傑說道:“我的建議,最好約談一下那些藝人,告訴他們,如果繼續下去,雖然不觸犯法律,但這種個人品德有問題的藝人,文化管理局方面會嚴格審核他們的作品。”
沈飛的意思很明確。
每個人都得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
雖然法律沒有規定,這種行為要被判刑。
但並不意味著,就值得提倡。
因為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通常來說,道德和法律都是一定社會公認的行為規範。
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應該怎麼做的鼓勵和約束。
規範通常指代表社會利益的標準或尺度。它對個人的行為有著或多或少的限制。
可以根據性質的不同,把規範區分為法律規範和道德規範。
法律規範規定主體只能如此行為,別無選擇。
法律禁止我們做極惡之事。
道德規範則規定主體最好如此,但可以自由選擇。
道德鼓勵我們做好事。
人不能去觸犯法律,因為違法的後果會很嚴重,所以我們必須遵守法律。
而道德則不然,違反道德並不會馬上受到懲處,而更多地間接地對人造成負面影響。
兩者的相同點就是,道德和法律一般符合大多數人利益。
大多數原則是道德規範能夠得到社會公認的基礎。
公認並不意味著一致公認,而是必須具有廣泛性,為大多數人所承認。
道德規範的穩定或變化依賴的是大多數人意志的變化
。
規範的效力處於兩極之間。
一致同意的規範具有最大約束力,無人同意的規範約束力為零。
在兩極之間,越多人認同的規範,約束力越大,越少人認同的規範約束力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