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沈飛的大膽計劃,財產公開(2,求自動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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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一部分人已經就財產、投資、子女就業等方面進行了申報,但事實上“都是向組織申報,向申報者的上級或領導申報。至於報告的內容是否屬實,普通人也無法知道。而且,
從已查實的一些貪腐案件來看,以往的這些報告似乎也沒有起到實質性的監督作用,與人民群眾的等待有很大的差距”。
公職人員財產公開制度一直被給予預防**利器的重責,是基本制度,也是基礎制度,但是公職人員財產公開談了很多年,一直談到今天,仍舊是雷聲大雨點小。
俗話說,終生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反對財務公開的理由再多,其實不過就是為自己的“不乾淨”找的各種冠冕堂皇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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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根結底就是一點:此地無銀三百兩。
蜀漢丞相諸葛亮光明磊落,就曾經在《自表後主中主動公開自己的家產:“今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
一千八百年前的封建重臣尚且如此,一向標榜“為人民服務”的“人民公僕”,難道不更應該光明正大,坦白無私?
官員財產難以公開的最大症結,不是目前條件不成熟等客觀原因,而是財產公開直接涉及某些官員的切身利益,受到既得利益群體的主觀阻擾,導致在實踐中難以施行。
當改革涉及到官員自身的權益,而這些人又掌握著決定政策制定和政策走向的時候,改革就會變得異常困難。
而沈飛現在考慮的,就是要不要動一動這塊蛋糕。
或者說。
他打算去嘗試一下,看看能不能解決這個難題。
哪怕明知道自己這麼做,可能會引發一些人的反彈,但沈飛還是覺得,應該嘗試一下。
有些事情,哪怕明知道危險重重,也應該去做的。
想到這裡,沈飛拿出電話,撥通了李英傑的資料:“老李,幫我查點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