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由於當時他是個人練習生出道,與公司籤的只是兩年成團的合同,因此就算要提前解約,所付出的代價也不算太大。




“……趙哥找你沒事吧?”




寧宿在屋裡翻箱倒櫃,隊長黃宵沒忍住,最終還是敲開了門。




“沒事。”




黃宵頓了頓,比起經紀人來,團員們在一起相處的時間更長,也更清楚寧宿的性格。




“有些事,我們自己也沒辦法抉擇,與其抗拒,不如接受……對吧?”




“你知道的,趙哥看重你……”




聽到這裡,寧宿直起身來,嘆了口氣:“我知道。”




他不是傻子,怎麼可能不明白經紀人為了撈他而廢的苦心?只是,理解是一回事,讓他認同對方的觀念並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




自始至終,無論是經紀人,還是隊友,似乎都在說著一個道理。




你是藝人,你很弱小,你該妥協。




哪怕他佔了道理,可這道理,也隨著他的弱勢,變得伸縮自如。




“……可是,不這樣,又能怎麼辦呢?”黃宵茫然道。




身為成年人,進入社會,似乎他們早失去了斷定是非曲直的能力。




寧宿沒有說什麼,以沉默結束了這一段對話。




晚上,在stun團裡的成員群裡,經紀人佈置了下一日的流程,除了海餘之外,寧宿仍然不在其中。




顯然,經紀人雖然對寧宿縱容,但在這點上不打算鬆口——他打算靠著這樣的方式逼迫寧宿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從而變得聽話。




寧宿沒有吭聲。




在接下來的幾天裡,團隊內的氣氛處於焦灼狀態,寧宿與經紀人誰也不理誰,反倒是團員們夾在其中,左右為難。




在這段時間,寧宿辦理好了版權轉讓手續。




除此之外,他還去了之前的會所,花了錢要到了當時的監控。




翌日,經紀人趙哥沉著臉,衝進了寧宿的房間。




“你瘋了嗎?你到底想幹什麼?”




昨晚上,寧宿將那日私房菜館的視頻內容發到了網上,又一次點燃了輿論的熱火。




他雖然爆料這一切雖然用的是小號,但是經紀人只要打電話一問,就知道幹這件事的人是誰。




“你這樣幹,那兩個條件都不會給你。而且公司會讓你退圈,並且賠償違約金。”




“我知道。”




“你這樣值得嗎?”




寧宿點點頭:“當然。”




作為事件的當事人,寧宿所承擔的責任不小,但與此同時,張老闆也沒有逃過輿論的譴責——




身為有頭有臉的“大人物”,鬧出了這類醜聞,他遠在美國的妻子昨日趕回來了,公司董事會也不得不對他進行處理。




如此一來,反倒是海餘不再成為焦點。




“行,你別後悔。”經紀人扔下這句話,走了。




翌日,寧宿到了公司簽了解約合同,作為這一次“反抗”的代價,他也需要付給公司不菲的違約金。




簽完合同,寧宿回宿舍打包行李,連夜離開。




與此同時,stun的成員們發現經紀人在他們幾人的微信群裡發了一個文件——版權轉讓協議。




寧宿將《海魄》這首歌的詞曲版權,轉讓給了stun這個團體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