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妃英理落入下風

 法庭上,楊銘在觀眾席打著哈欠,今天是關於井上隆志一案開庭的日子,楊銘被小蘭熱情的拉過來,觀看妃英理的辯護。

 此時身為原告的九條玲子檢察官,正在宣讀著起訴書:

 “井上隆志在案發當晚8點30分左右,入侵杯戶鎮三號街29號野本大廈二樓。當他正在物色竊取財物的時候,被該公司的大津敏之社長意外撞見,用身上所持的兇器威脅被害人。”

 “之後,又將社長室內的保險箱撬開,不但如此,甚至以社長室內的玻璃菸灰缸連續三次敲擊被害人頭部,導致重傷死亡,最後還將保險箱中存放的1200萬現金盜走,手段非常殘忍。”

 “因此本席根據刑法第240條強盜殺人的罪名。請求庭上判處被告無期徒刑的處分。”

 話音至此,起訴書算是念完了,隨後庭上的法官開始詢問被告:“被告,你對於檢察官宣讀的公訴事實是否同意亦或持有反對的意見?”

 井上隆志的情緒有些低迷,但面對法官的詢問,也只能耐著性子解釋。

 “我那天晚上只不過是去偷東西,沒有想要殺人啊。”

 井上隆志剛剛說完,妃英理起身對法官說:

 “對不起,法官大人,公訴事實中記載的是強盜殺人罪,但是被告並非蓄意殺人,我方無法同意這項指控。”

 “您是否認被告強盜殺人的罪名嗎?”

 “是的,我方認為,這件案子應該以第250條意外殺人罪論處較為恰當。”

 坐在庭上的法官點了點頭,對妃英理的說法也比較贊同,畢竟兩項判罰的量刑相差甚大。

 “辯方對於檢方所提出公訴事實持有反對意見,檢方有何看法?”

 法官看向九條玲子,九條依舊保持著最初的微笑,彷彿勝券在握。

 “是有個問題。被告選擇入侵的理由是什麼?”

 “沒什麼理由,我是在挑選要偷哪棟大樓的時候。意外挑選到了那裡啊。”

 井上隆志站在法庭的最中央位置接受著全場所有人的審視。

 “這麼說你會闖進那裡完全只是個巧合。而你對大津敏之之先生,並沒有任何仇恨?”

 “是,對呀。”

 井上的表情顯得有些嚴肅,而坐在辯護方位置的妃英理則是面露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