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光山色與人親 作品

第37章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五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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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南京城內,方孝孺心生一計。】 

 【陛下,既然罷兵言和的事情被朱棣看穿,那不如用反間計。】 

 【朱高熾那個大胖子深受父親以及燕地百姓的喜愛,但朱高煦是個狡詐的小人,一直羨慕嫉妒恨他哥哥,我們只要小小用計,便可讓朱棣率軍返回北平,如此便解了德州、真定糧道被威脅之急。】 

 【建文帝有些疑惑:這麼隱秘的事情你都知道?】 

 【男人著名口頭禪:我有一個朋友!】 

 【我有一個弟子名叫林嘉猷,曾經在燕王府居住許久。】 

 【朱允炆還是懷疑:咱們老朱家從來都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你這計策能行嗎?】 

 【方孝孺抓住朱允炆雙臂瘋狂搖動:寶兒,你信我,你信我啊。真的有用。】 

 【隨即派遣錦衣衛千戶張安齎將書信帶去,並且保證只要朱高熾投靠朝廷,他馬上就是新任燕王。】 

 【朱高熾只想給方孝孺兩巴掌,你是不是傻?我爹成功了,我就是太子,是將來的大明皇帝。】 

 【你就給一個燕王之位?】 

 【你就拿這個考驗我?誰經不起這樣的考驗?】 

 【書信都沒打開,直接讓人原封不動的送去前線給朱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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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 北京 

 跪在地上的朱高熾和朱棣還在互訴衷腸,後面悄然伸出一雙手,將朱瞻基提溜起來。 

 “爹,你和大哥慢慢聯絡感情。” 

 “我找大侄兒有些事談,談完我在送他回來跪著。” 

 朱瞻基拉住父親衣袖瘋狂搖動,卻不料大胖正心心念念想著小龍蝦,揮了揮手讓朱高煦帶著他趕緊走。 

 “爺爺,救我啊!” 

 朱棣在思索大兒子到底想玩什麼陰謀詭計,以前一提打仗,兒子就說沒錢,這次居然讓我打五年? 

 他該不會想讓我越打越遠,突然斷我糧餉?等我大軍餓死在外面? 

 或者我軍因沒有糧食被敵軍圍攻而死然後打著為我復仇的名義登基繼位吧? 

 朱高煦眼見二人都不搭理,提著朱瞻基就走。 

 “我狡詐是吧?” 

 “我妒能嫉賢是吧?” 

 邊說邊往朱瞻基屁股打去,痛的朱瞻基齜牙咧嘴,緊緊抱住朱高煦雙手。 

 “二叔,別打。” 

 “這真不是我乾的啊,這是建文說的啊。” 

 “那封信您不是也知道嗎?和我無關啊!” 

 朱高煦將他按倒在地,脫下鞋子開打。 

 “是啊,我知道那封信,可我也沒看過呀!” 

 “何況這不是方孝孺說的嗎?” 

 “這究竟是方孝孺說的還是你讓人編在史書裡面的,我怎麼知道?” 

 “再者說方孝孺的徒弟當初只與你們一家交好,對我可沒什麼好臉色!” 

 “要不你把方孝孺或者建文找來對質對質?” 

 朱瞻基欲哭無淚,我去哪裡找啊? 

 一個死的不能再死了,一個找了十幾年都沒找到,吾命休矣! 

 殿外看著朱高煦打朱瞻基的內侍護衛更是堅定了自己的猜測。 

 果然陛下已經改立太子了,這不,漢王爺……額……新任太子殿下已經開始報往日之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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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當時王府內有一宦官名叫黃儼,朱高熾與他交惡,但他和燕王三子朱高燧交往很深,互為死黨。張安齎到達燕王府時候,黃儼便派人向朱棣傳去消息,說朱高熾已經背叛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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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 北京 

 朱瞻基感覺打自己的屁股手速越來越快,輕重不一,抬頭望去看見了自己三叔皮笑肉不笑的盯著自己。 

 “大侄兒,怎麼還有我的事情呢?” 

 “二哥的事尚且還能說是建文和方孝孺說的,我的事總不能是爹安排人寫進明實錄的吧?” 

 “你要不要和三叔好好解釋一下?” 

 “解釋清楚了說不定三叔我還能幫你給二哥解釋解釋,救救你的屁股。” 

 朱瞻基欲哭無淚,關我什麼事啊?我現在還只是太孫而已…… 

 一咬牙。 

 “二叔,三叔,打吧,我解釋不了。” 

 你們兩個給我等著,等我爹登基了看我怎麼收拾你們!!! 

 “呦,二哥,大侄兒頗有骨氣啊。” 

 “你說他該不會是計劃了等大哥登基……額……大哥才登基九個月。” 

 “我看這小子是想等著自己登基好收拾我倆。” 

 “來,讓弟弟先打,弟弟手下錦衣衛倒是教了弟弟許多法子。” 

 “這打未來皇帝的機會可不是誰都有的!” 

 朱高煦將雙手放開,讓弟弟先上。 

 朱瞻基的屁股呦。 

 可真是悽悽慘慘慼戚,怎一個慘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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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黃儼派的人率先到達,告知朱棣大兒子叛變了,朱高煦也在一旁搭腔幫著黃儼的人說話。】 

 【朱棣沒有相信,他們話剛說完,朱高熾派的人帶著書信就到了。】 

 【朱棣感慨:奸人實在是太陰險了,連我們父子都要離間,何況君臣之間。】 

 【而在《明太宗實錄》《明仁宗昭皇帝實錄》《朝鮮王朝太祖實錄》《朝鮮王朝太宗實錄》《明史.仁宗本紀》對黃儼都有記錄:不僅貪財擅權還參與了奪嫡,明朝史書記載其兩次出使朝鮮,但朝鮮史書記載共有十一次。】 

 【在華夏史書中從朱高熾登基之後就未見於史書,推測可能是大胖登基就殺了。】 

 【但在朝鮮一方記錄:明宣宗宣德二年十月三十日,朝鮮世宗說:“昨日頭目黃哲雲:‘黃儼死後,被斬棺之罪,妻與奴婢沒入為公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