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範英傑落網(1)

 範英傑泰然自若的回答。 

 他的回答滴水不漏,還給自己想好了退路。 

 房子是弟弟範英雄的,現在只有舍卒保帥, 

 這時候,被民警押著的張山和李是聽範英傑這麼說,不約而同的叫起來:“絕對沒錯,就是這裡,望江花園231號!我們白天還特意踩了點,現金就藏在二樓書房的楠木櫃子裡!” 

 範英傑一聽,頓時有些尷尬。 

 這時候,南江公安分局局長曾石強不卑不亢的說話了:“範書記,您也是老公安了,390萬元已經是大案,請您允許我們帶這兩個疑犯去指認現場。” 

 別看曾石強只有寥寥數語,他的這一招也挺厲害的,不和範英傑糾纏,直接提出要去現場。 

 “這不太好吧?既然被盜的錢物是我弟弟的,不得等他回來?”範英傑開始以勢壓人,直接拒絕。 

 “範書記,這房子雖然是您弟弟的,但我們有搜查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相關規定, 在搜查的時候,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現在範書記您作為他的哥哥,正好作為見證人,還有,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我們今天晚上搜查的情況會寫成筆錄,請您這個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您拒絕簽名、蓋章,我們會在筆錄上註明,因此,我們有權進入這棟房子,對這棟房子進行搜查,我不必要等你弟弟過來。” 

 “.........” 

 碰到這麼一個有板有眼、一點面子不給的人,範英傑一時語塞。 

 這時候馬鳴也說道:“範書記,根據《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紀委如果遇到緊急情況,諸如可能藏匿、譭棄、轉移犯罪證據的情況,可以先行搜查,我現在就懷疑存在以上情況,所以現在也必須履行職責,進入現場進行查看。” 

 馬鳴和曾石強配合默契,同時要求進入231號別墅內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