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初戰

 他認出了孟漁,他覺得自己是一個詩人。

 嗯,孟漁點點,然後聽著他的公雞嗓子,唱完了他自編的歌曲,應該是向某個姑娘求婚,等他念出了姑娘的名字後,開戰了。

 孟漁把他砍成了重傷,用烈焰符燒死了他。

 歌曲的內容太甜蜜,太虐狗了,該燒死!

 孟漁摸了摸自己的光頭,看了看自己的囚服。

 哼哼,這傢伙明年就是大學生了,有著美好的大學生活,而自己,卻要在監獄裡和人交朋友!

 ……

 戰鬥快速的

進行著,參加的人數,從916857412變成百萬,然後又是十萬,孟漁的運氣很好,一路凱歌,偶爾遇到的高手,也輸給了他,直到今天,遇到了一位真正的對手。

 那是平原高中的高材生,也是這場比賽的種子選手,他用的也是劍,極品的烈陽劍在他的手中,如同熊熊燃燒的火炬。

 “你能遇到我,是你的幸運,你能遇到我,是你的不幸!”

 榮明達微笑著看著孟漁,在他的眼中,這個身穿囚服,剃著光頭的少年,只不過是他勝利的墊腳石而已。

 對,總有一些特殊選手想要參加高考聯賽,包括那些犯罪者,但是仙門絕對不允許他們把這裡當成了表演舞臺,比如那些日常作惡多端的人,卻如同電視劇裡面一樣縹緲如仙,比如英俊如龍,讓人覺得罪犯也很酷。

 所以,仙門規定,所有要參賽的犯罪的高中生,必須身穿囚服,而且剃上光頭。

 什麼,反對?按照道理,你們這些犯罪分子本應該被剝奪xx權力n年,只不過高考聯賽屬於機緣,每個仙門高中生一輩子只有一次的機緣,不方便剝奪,如果你覺得歧視,可以不參加!

 所以,榮明達看到的,就是一個身穿黃色衣服,胸口和背後一個大大的囚字的光頭。

 “嗯嗯,你說得對,你的劍真不錯,能問一下,你修煉的是什麼劍法嗎?”

 “大日如來光明劍!”

 榮明達笑吟吟的說道,面前這個人,還真的是會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