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瞳 作品

第1138章 農莊法

 李福的成功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關寧認可這種制度,並結合自己的見識經驗,又進一步完善。

 實際上,這應該算是計劃經濟的一種。

 在生

產力不發達時,計劃經濟其實相當實用。

 用現代的詞來解釋,農莊法的難處在於所有制的改變。

 將原本屬於個人的私田轉為了公田,以實現資源再分配。

 平均!

 是農莊法的核心!

 一個地主有一百畝良田,把他的田分給另外沒有地的十戶農民。

 這樣平均下來,每戶人家就有十畝地。

 在這個過程,必然會觸及到地主上農權貴勢要之家的利益。

 這也是矛盾所在。

 尤其是在全國範圍的推行情勢又不一樣……

 在關寧面前擺放著一本文策,封面上寫著論農莊法四個字。

 這是密倉府府丞楊俊才所寫。

 年前外巡去邊境之時,路過密倉府,關寧跟其提出農莊法一事。

 當時楊俊才提出了推行之難點,無需抵制,也無需陽奉陰違。

 只需倍之。

 即可將農莊法完全破壞。

 所謂的倍之,其實是加倍處之。

 將原本要打擊的地主上農擴到中農,甚至再繼續擴大,那就會成為苛政。

 少數縉紳變為多數。

 農莊之法立可破!

 同理,任何政令都適用於此道。

 關寧詢問解決之法。

 楊俊才提出異地辦差之法,這樣就能阻斷地方勢力跟官員們勾結,能夠秉公辦理,把農莊法執行下去。

 可這樣一來,新的問題又出現了。

 古代交通不便,異地通行不暢,更為重要的是異地來的差吏不瞭解實際情況。

 又怎麼能順暢執行。

 關寧把這個問題交給了楊俊才,讓他寫一篇策論,等返回京時交給他。

 楊俊才完成了。

 他走遍鄉野,問詢老農,實地查探,又去請教了諸多官員,寫出了這篇執行之策。

 關寧已經看過,覺得大有可為,尤其對於倍之破壞之法,有很強的針對性。

 不過他覺得還有些欠缺。

 應該再加一條他要用的方法,不從者殺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