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3章

 想來有點難以置信,李元紹竟然會為了這樣一個名聲狼藉的妹妹,放棄自己的榮華富貴和大好前程。

 記得初次見這個青年人的時候,對方還在張揚地欺負封無羈那小子呢,在雲苓看來活脫脫就是個紈絝二世祖一類的人物。

 不過仔細想想,當初李元紹針對封無羈,本身也就是因為誤會對方欺負了自家妹妹。

 如此一來,他會做出這樣的選擇,似乎也不意外了。

 蕭壁城頷首,“既然他能出面,那李夢娥的事就有轉機了。李家應該沒那麼快能把他正式從族譜上除名,只要在此之前,讓他出面與張家打場官司,那李夢娥至少三年內都不用回張家。”

 說完,他與雲苓細細說明了大周對於此類糾紛的相關律法。

 根據律文規定,如果女方在夫家受到身體上的暴力傷害,只要孃家男性直系親屬願意出面接應,女方是可以名正言順暫住孃家的。

 若幼兒在三歲以下,那麼就連孩子也能一併帶走。

 這個分居的期限根據女方所受傷害的嚴重大小而定,通常半個月起步,一年封頂。

 但如果女方是在孕期,那事情性質就要更嚴重幾個檔次了,分居期限也會翻三倍。

 就算張家沒有來得及謀害李夢娥,張玉書動手的事可是街上百姓全都看見了的,做不了假。

 蕭壁城繼續道:“李家想在族譜上把李元紹除名,需得先去大理寺備案,再到戶部辦理,如此一來兩邊才能真正割席。到時候李家派人出面的話,我就讓元墨在戶部那邊卡著他們,等官司打完了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