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9章

 當然,她是那個癩蛤蟆。

 李元紹拿起那幾張紙看了看,點頭評賞道:“你這一手簪花小楷已經初具神韻,比起半年前,說是進步神速也不為過,可見你用心之刻苦。”

 孟福兒被誇的臉更紅了,但面色卻是止不住的甜笑,眸中的雀躍藏也藏不住。

 “我哪有你說的那麼厲害,全是莊夫子教的好啦!”

 莊夫子就是封陽的小姨,半年前主動加入了清懿書院中,開設了一門書法課選修課,門下的學生基本都是姑娘。

 李元紹的眼神認真而執著:“莊夫子固然教得好,可你的努力也不能忽視,本身你的書法底子就比其他人差,能在半年內練到這般地步,必然付出了比她們加倍的刻苦。”

 他知道從前懶散的孟福兒,為什麼會如此刻苦地練習書法。

 只因在他們相好的消息傳開後,有人私下調侃兩人的不相襯,村裡也有人或捻酸或玩笑地說她吃上了天鵝肉。

 畢竟李元紹的書法是一絕,孟福兒的字卻像狗爬似的。

 孟福兒心底害臊,自覺給他丟了面子,於是開始努力用功練習書法。

 不僅如此,她對功課也漸漸上了心,下課放學之餘也不會只想著玩了,而是向李夢紓等人請教功課。

 小姑娘臉皮薄,再怎麼性格潑辣,也不好意思在喜歡的人面前露怯,所以這些事,她從前都是揹著李元紹去做的。

 李元紹卻將孟福兒的心思看得透徹,失笑這丫頭怎傻得如此可愛。

 他以前在書院裡不是沒接觸過“用功好學”的姑娘,但這都是對方接近他的手段,打著好學的名義,找由頭來與他搭話罷了。

 倒是孟福兒,不想給他丟臉,反倒是躲著他偷偷學。

 諸如此類的事情其實很多,孟福兒默默地在做,他也靜靜地看在眼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