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尼 作品
第72章 依附
李培恩聽罷,點頭未語。
因他的海運司尚在初創,手中雖有從鄭氏海盜處繳獲的貨物,但此刻離不開這幾艘大船。
短期內,無法與章瑞的船隊一同揚帆出海。
章瑞見到李培恩沉默不語,內心同樣矛盾掙扎,幾次欲言又止,話語在舌尖打轉,最終還是在周德福的不斷示意下,他行禮道:
“大人之前提出的建議,小人回去深思熟慮,已有定論。”
“若您能確保我家船隊的自治權,小人願意投身於大人的海事署。”
“自治權?你所謂的自治權是什麼意思?”李培恩皺緊眉頭詢問。
章瑞的船隊若能併入,對李培恩無疑是一大利好。然而,他絕不允許麾下的船隊形成各自的小圈子。因此,“自治權”這三個字讓李培恩十分警覺。
見李培恩面露疑慮,章瑞的心頓時懸起,生怕自己的要求觸怒了對方,一時竟不敢多加解釋。
李培恩瞥了他一眼,語氣平靜地說:“我問什麼,你答什麼。合作是為了雙方共贏,這些問題應在合作前談妥。你不說明白,到時候誤解了你的意思,損失的還不是你自己?”
有了李培恩的鼓勵,章瑞鼓起勇氣解釋起來。
實際上,他所期望的自治權並非“只聽調不聽宣”,或是能在海事署內擁有獨立決策的權力。
他真正想要的只是一種保障。
比如在海事署無業務時,船隊可以自由載貨出航;又如若海事署運營不善,或李培恩不再管理時,他能有自行退出的權利。
尤其是後者,此刻對章瑞至關重要。
這個時代的人深知,官府經營的買賣背後有靠山,的確易做。但商人面對的是如何從官員那裡撈取私利。因此,許多官府生意看似繁花似錦,實則暗藏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