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斧戰士 作品

第二百二十三章 血傀大法

他這麼追蹤耳語者的事情,找尋同類是一方面,更多得還是把躲在幕後這群人,都放在自己的死亡名單上了。

竹中要殺,前田也得殺,高天原上上下下,和‘耳語者’項目有關的人,殺個乾淨才解心頭之恨。

不過幹這事得勞逸結合,再這麼殺下去,他自己恐怕得先精神崩潰了。

總之先去捕獵吧,然後去看醫生,等精神狀態穩定下來再說……

“自動導航,搜索夜氏的血吧……”

“為您搜尋到,一百四十個匹配目標。”

“最近的。”

捕獵吸血鬼很簡單,首先找到血族進食的血吧。

吸血鬼也要覓食的,不是所有鬼都肯老老實實喝人工血,也不是所有鬼都有錢養私奴血畜。

所以那些年紀輕,剛入職,沒存款的低級稚子打工鬼,就經常去泡吧撿屍,把那些被酒精毒品超能力迷得暈暈乎乎的青年男女帶出來,講究點的麼去開個房。不講究的,就隨便找個監控攝像頭的盲區開啃。

當然,這是違法的,經常性得會有些年輕的稚子,控制不住會把人吸乾,隨手扔到附近的垃圾桶裡,但nCpA一般也不管的。

畢竟都在地圖上標明哪裡是‘血吧’了,但架不住還是有些傻子,被那些電影電視劇洗腦了,做著和吸血鬼談戀愛的美夢,主動跑去給人家吸,尋求被吸血產生的快感。

那是你自己送上門找嗨的,一不小心給吸死了,不就和吸毒過量差不多,難道還要怪社會嗎?

當然李蟠也不是來挽救迷途少年少女的,他也是來進食的。

繞兩圈就找到了獵物,停車,隱形,加速,折斷五肢,打包裝箱,一氣呵成,上車就跑,趕在夜行者抵達前溜走。

然後找個沒人沒鬼沒監控的地方,斬首剜心抽血,打個滿滿一桶回公寓喝,剩下的一把火燒個乾淨,神不知,鬼不覺。

抱歉,有錢就是可以這麼為所欲為。

這幾天rs7試刀用下來,李蟠感覺自己已經基本掌握了這具義體的全部性能,甚至毫不誇張得說,他自己的身體都沒有這麼趁手。這個夜之都怕是每人能在正面砍過他了。

不是吹牛逼。

因為Alphagolem這種東西,發展到現在的義體性能,對大部分人都過剩了,雖然有錢人可以人手一具,但基本上就是買來裝個逼罷了,人家只用那個舒適模式感度三千倍的功能好吧……

至於解鎖出力上限的運動模式,其實根本沒幾個人能駕馭得了,也只有三頭犬老兵,專門訓練的賽博傭兵,和久經訓練運動員,那些經年進行義體訓練的專家,才能駕馭這種為了和其他品牌競爭設計的義體工程學怪物。

還是那句話,沒有高級智能系統和自動腳本的輔助,普通人突然打個藥變成超人,怕是連走路都不會走了,沒有出力約束的保護機制,自己能把自己的肌肉骨頭都扯斷的。

但對李蟠這種自己一步步修煉成超人的修仙者來說,那這義體的性能就剛剛好,而且多多益善。

現在刷了諸天石化這麼多場子,現在李蟠已經能隨心駕馭這具超級戰鬥義體了。

運動模式下,10倍性能隨便超載,足以打爆市面上的同級BBA義體了。20倍超載負荷就有點大,但這個狀態配合定製螳螂刀,他甚至有信心可以瞬殺修煉到‘練氣化神’,九陰五轉,滿氣滿內功加成的巔峰狀態本體!

但20倍超載只是李蟠的上限!rs7的紙面上限是70倍超載!而且李蟠還花錢解鎖了保護機制,理論上是人有多大膽,義體多大產了。

當然,基本這種幾十倍的超載每開放一次,都要到4s店做一個上千萬的全套大修保養了。這種時代,戰鬥力歸根結底還是靠錢堆起來的嘛。

不過,另李蟠驚喜的是,他發現這具rs7義體,居然還能享受外掛加成!

那血籙神教的血人交給李蟠的功法,是一種有煉化和操縱傀儡義骸的秘術,稱為《血傀大法》。專門用來製作可以暫時容納血神子精血殘魂的容器。

而這容納血神子的血傀儡,不僅是指人的軀殼,連那妖魔鬼怪,石頭木雕製作的傀儡道具,血傀大法也都有煉化附體的獨道法門。

此法連上真道藏中也有記載,似乎是當初神教被玄門追殺,因為東躲xz,慌不擇路,尋不到能奪舍轉世的道身,因此除了人類,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都拿來附體,這才點出來的技能。

但不管怎麼樣,這功法對rs7也有效!

當李蟠把抽來的吸血鬼之血,注入體內,並用那個血人傳授的血煉秘法煉功,他分明能感覺到,自己這具阿爾法人偶,本身也在隨著他的修煉進化!

是的,進化!

因為阿爾法人偶不是機器人!是仿生人!蛆蛋白的!

其實也算是‘裝了各種植入體的人型有機體’!是‘活物’!你甚至可以說這就是個修成人型的蛆怪……

而那血人籙印改造之後,李蟠直接將血族之血,以‘血煉道息’之法,煉化成自己的精血。

想不到這具蛆怪義骸竟然也主動配合!逐漸生出那些原本義體設計中不存在的,大量毛細血管一般的紋路!使得李蟠的精血可以如江河入海,遍及全身,融合為一,似乎真的成為了這義體運行的天然組成部分!

把他也變成了近乎半修仙,半科技的詭異存在!

超進化!血煉蛆人!

真是意想不到……

明明是同根同源,但玄門妙法卻處處受阻,神教神功卻能突飛猛進!不止吸血鬼可以修煉,甚至連仿生人造的蛆!都能修煉超進化!

這世界的天道到底是什麼鬼啊,已經徹底壞掉了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