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名的小雛菊 作品

第2章 我不想把老公讓給她


                 我知道我老公揹著我找了人這件事已經過去兩年了,但我忍著一直沒有到我老公面前把事情戳破,更沒有和老公吵鬧提離婚,小三無計可施,總共找過我三次,一次比一次兇橫。我卻心平氣和地對待她,她拿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小三第一次找到我的時候,正趕上我帶著精緻的妝容要出門,在我開門的一剎那撞上她正要敲門的手。她的手在半空中停留了一會兒,然後露出遲疑的表情,然後問我是不是張遠懷的妻子。

  我認識她,我偷偷地到我老公的廠裡看過她,但是她卻是第一次見到我。

  我伸出我的右手跟她說:“我是張遠懷的妻子,請多指教。”

  她臉上的詫異神色更深了,她沒有伸出她的手,直截了當的地說:“我找你有事。”

  我也收回我的手,笑著對她說:“有事你就說吧。”

  “我是遠懷的女朋友,我們已經住在一起了,並打算結婚,可是你不肯離婚,我想知道為什麼,留著一個不愛你男人在身邊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我的心驟然發緊,但是我還是勉強維持狀態。

  “我沒有不肯離婚,事實上我老公從未跟我提過離婚的事,你可以直接問他,別信他那些鬼話。如果真想離婚的話沒有離不掉的,最起碼他可以打官司離掉。”

  她頓了頓還想繼續說什麼,可是我沒給她機會,再談下去我怕我會破防。

  我也是在心裡賭一賭,賭我老公沒有“想拋棄我這個糟糠之妻”的想法。想起陪著老公度過的那些艱難歲月,我怎麼能甘心就這麼離婚呢?

  我十七歲在工廠裡認識我老公,十八歲就跟著他了,沒有婚禮沒有酒席,我揹著父母無名無份地跟著他來到異地他鄉,與他生兒育女。他沒有父母,只跟一個哥哥相依為命,我來到他家的時候,他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我用我的一顆赤子之心陪伴著他。

  跟他在一起之後,我學會了插秧,褲腿一卷,走到小腿深的淤泥裡,彎著腰把秧苗整整齊齊地插到水田裡,一插就是一下午。我還學會了種紅薯,種玉米,種花生,我一個80後學會了種植一切莊稼,成了一個地道的農民。

  我們村附近有一個小工廠可以領手工活,我每次都去領很多零活回來,晚上空了的時候做手工賺點外快。別人一晚上只能幹十幾塊錢,但是我手快,加上我能熬夜,我每天都能掙三十多,一個月可以掙一千多塊錢,我拿著錢喜滋滋地上街給孩子們割肉回來吃,給他們買學習用品,給小女兒買新裙子……

  我也會打電話給老公“報喜”,他總是誇我能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