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名的小雛菊 作品

第38章 夫妻二十多年,好聚好散

  至於兩個孩子我為什麼不要呢?因為他們上學需要花錢,我弟說這個開銷就讓渣男去承擔,而且他們現在都已成年,本身也不在我們身邊,所以在誰的面前都一樣。

  我相當於帶著一些錢“淨身出戶”,最後渣男在協議上籤了字,下午我的賬上就收到了渣男給我的180萬。我提出20萬給我弟,他卻分文不要。

  “我和慧慧都工作穩定,每年兩個人加起來收入也有幾十萬,除去開銷,我們還能存一部分,爸媽目前也不需要我負擔,我的日子過得不錯,不需要你幫助……你把錢存起來,可以適當做一些投資,買個門面或者房產什麼的,千萬別去投資有風險的理財產品,這樣就有了養老保障……以後不管你有沒有再找人,對誰都不要提起這個錢,防著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