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搖秦王政 作品

第197章 公子扶搖賞千金,公輸城賜爵上造!

  同時負責徵收田租、芻稿稅、算賦、貲賦、更賦、過更、算緡等賦稅。

  還經營鹽、鐵、酒的製作專賣!

  從事均輸、平準等商業活動!

  管理漕運和調撥物資,負責國家官吏的俸祿、軍政費用等財政開支。

  可以說,治粟內史官署便是大秦的錢袋子!

  正因為如此,他才將六成利潤交給了鄭國,當然了,三成歸於少府,作為他的私用。

  作為秦王,他可以調用國庫的錢糧,但是那要經過一系列的手續!

  太麻煩!

  也有很多的限制!

  但是,少府之中的錢糧,全憑皆秦王調用。

  完全可以隨心所欲!

  大秦的少府,可不是其他的少府那般簡單!

  僅僅只是為了負責徵課山海池澤之稅和收藏地方貢獻,以備宮廷之用;以及負責宮廷所有衣食起居、遊獵玩好等。

  從秦孝公開始的積累,一直到今日。

  大秦最頂尖的工匠,少府官署佔據了三成,另外有兩成在民間,其餘的全部都在朝廷的尚工坊之中。

  這就意味著,少府官署每年極為的耗費錢糧。

  尚工坊的錢糧,由治粟內史官署撥付,但是少府工匠所需的錢糧,治粟內史不管,只負責支出少府官署官吏的俸祿。

  至於扶搖的兩成,秦王政不是沒有心動過。

  他想要全部吞下!

  秦王政可是清楚,看似這扶搖犁由治粟內史官署推廣,價格不會太高,但是大秦有數百萬戶農人,薄利多銷。

  這個利潤所得,不是一個小數目。

  但是,秦法有定,賞罰分明!

  他清楚扶搖不會工匠活計,必然是麾下人創造而出,扶搖需要錢糧來賞賜屬下。

  而且,扶搖被他罰俸三年,這算是一種補償!

  沉吟了半晌,秦王政沉聲,道:“趙高,傳寡人王詔:大秦十三公子扶搖與公輸城造犁有功,賜名扶搖犁,由治粟內史官署負責推廣於秦地,各級官署當積極配合!”

  “公子扶搖賞千金,公輸城賜爵上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