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劉傑交代!


                 審訊室。

  劉傑被抓後一直就沒放棄過審訊。

  證據鏈足以證明他違法犯罪。

  掉腦袋不至於。

  牢底坐穿還是有可能的。

  當然,

  前提是他抗拒配合警方調查。

  “還是那句話,我並沒有做錯,唯一做錯的事,就是我心太軟,見不得人情冷暖,還給了他們錢。”

  “不給錢就不算違法販賣器官了?”

  “換位思考,如果有人花錢買你的器官你願意嗎?”

  李響有些疲倦。

  經過這麼長時間的勸解和審訊。

  好話賴話說盡。

  就是不鬆口。

  也不承認自己的罪行。

  可無論物證人證俱全,光是抵賴無法狡辯。

  現在依舊能夠定罪。

  卻不甘心就此收場,任誰都知道劉傑背後還牽扯更有實力的大鱷。

  劉傑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外乎是個醫生。

  “如果我缺錢,當然願意。”

  劉傑很認真的點頭。

  如果連自己的生活都無法維持。

  賣掉一個腎無可厚非。

  首先要保證自己的生活。

  才能談其他。

  這是他極為認可的一句話。

  李響氣笑了。

  完全是歪理。

  生活過不下去的人多了。

  也沒見犯法?

  按照劉傑這套理論。

  吃不起飯是不是可以搶劫?

  吃不起飯是不是可以盜獵保護動物?

  吃不起飯是不是可以販賣白糖?

  這都是緊急避險?

  屁!

  這都是找的藉口。

  這不是吃不起飯就能推卸的。

  犯罪就是犯罪。

  無論多麼冠冕堂皇的藉口,仍然是犯罪。

  “如果是你的孩子要賣器官呢?”

  此話一出。

  劉傑當場尬住。

  人就是這麼雙標。

  對自己有利就贊同。

  對自己無利就反對。

  事不關己就高高掛起。

  所以,面對警方的質問。

  劉傑無話可說。

  如果沒錢,他當然願意賣掉自己的腎臟換取錢財。

  但換成自己的孩子,那絕對不行。

  “你口口聲聲將自己標榜成聖人,怎麼?”

  “你的孩子才是孩子,別人的孩子就不是?”

  “奉勸你一句,做人不要太雙標。”

  “誰不是家長的心頭寶,你利用錢財引誘他們上當受騙,最終無奈賣掉腎臟,現在到了你口裡,變成了自願,變成了你大發善心,見不得人情冷暖,才給他們錢,才他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