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八章 逃跑追擊

  阿間聲音放軟:“這就對了,不想捱打就把咱們見過昌渾的事爛在肚子裡,咬死不知道,明不明白?”

  “明白。”阿里語氣不是很堅定。

  阿間也沒有再逼他,待到以後的生活越來越好,阿里他就不會把這件事說出來了。

  “現在,拿上武器,咱們也要幫著去尋找阿瑟!”阿間起身,順帶著把阿里扶起,把弓箭遞給他,自己拿上大黑刀,“走吧。”

  阿里默默的跟上。

  原始森林樹木參天高大,遮天敝日的,腳下腐爛的樹葉奔跑時,一腳踩上去,鬆軟的很,

  昌渾扛著蕭瑟,跑的如長牙豹一般飛快。

  他能拖動七八百斤的長毛豬,對於這個不到一百斤的雌性,扛在肩上,那還不是健步如飛。

  特別是,他在這個原始森林裡轉悠了兩個月,能在這裡面活下來,本事可不是假的。

  昌渾已經習慣了這裡面的奔跑和危險,身手比在塔河部落更加矯健。

  果然,人啊,還得鍛鍊,不然天天待在部落裡,真就成了廢物一個。

  此時的夜風不就是廢物嗎?

  想著自己在夜風眼皮子底下把蕭瑟搶走,昌渾就高興的想嗷嗷放聲大叫,來顯示他的歡悅。

  只是,現在時機不對。

  青龍部落的族人追來了,嗷嗷的叫喊聲,把野獸們嚇的往深處趕去,也是在告示他昌渾,他們青龍部落追來他來了,讓他快快出來。

  昌渾冷笑:“夜風,我怕你嗎?我都把蕭瑟搶走了,再逼著她給我建造部落,定能把部落變的比你的更好。”

  哈哈哈……

  想像以後快樂的生活,昌渾的嘴角怎麼也壓不住,腳步的速度更快。

  依著他對夜風的瞭解,夜風那個混蛋,可以連跑一天不停歇。

  所以他現在也不能停歇,他得繼續奔跑,跑的時間越長,和夜風拉開的距離就更多,他和蕭瑟就更安全。

  奔跑中的昌渾,扯下一片樹葉塞進嘴裡,嚼巴著。

  在青龍部落裡躲了兩天,一滴水沒進,一片肉都沒吃,肚子早已空空如也,得補充點體力。

  連續跑了將近兩個小時,昌渾來到他藏身長毛豬和弓箭大黑刀的地方,把蕭瑟放下來,用大黑刀割下長毛豬身上的肉,直接生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