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南 作品

第一千二百二十章 南木小區殺人事件四

    雖然這個女人的解釋很有些道理,但是在場的人並沒有相信這個女人說的話。

    畢竟這個女人已經騙過他們兩次了,而且根據現在的證據來看,這個女人嫌疑非常大。

    但這個女人一直說自己是冤枉的,他們也拿不出更加有力的證據來了。就在這個時候,出去搜查的警察回來了,帶回來一把帶血的匕首。

    看到這把帶血的匕首,這個女人的臉上神情頓時一變,被吳南看在了眼中。

    在法醫的檢測下,這把匕首正是殺死死者的兇器,更關鍵的是在這把匕首上面採集到了這個女人的指紋。

    在鐵一般的犯罪事實面前,這個女人終於無可辯駁,只能承認了自己的確是殺死死者的兇手,然後在警察的審問一下,這個女人終於交代了真相。

    這個女人的名字叫做言南晴,而被她殺死的死者叫做劉思雁。

    言南晴的丈夫叫做賀明志,他們結婚已經有20多年了,在20多年前賀明志本來只是一個農村剛出來的小夥子,在城市裡面艱難的打拼,後來由於自己的母親生了重病,沒有醫藥費,所以不得不做了言南晴的上門女婿。

    言南晴家裡很有錢,但可惜的是賀明志的母親病得太嚴重了,雖然有足夠的醫療費,可最後還是沒有在醫院治好。

    賀明志很是傷心了一陣子,後來在言南晴家人的幫助下,賀明志成立了一個公司賺了一些錢,可是賀明志過得並不開心,因為賀明志是上門女婿,而且他公司由於是言南晴家裡投資的,所以真正的大老闆其實是言南晴的爸爸,也就是賀明志的岳父。

    賀明志在家裡很沒有地位,雖然賀明志不缺錢,可是賀明志每天在家裡被老婆呼來喚去,就連生下的小孩也是跟著言南晴的姓,這讓賀明志感受不到一點兒,作為男人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