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那些年 作品

第220章 前店主馬蘭

  有了這個規定之後,馬蘭開業半個月就交了一千塊錢的罰款,長期這樣下去肯定不行,於是,馬蘭就痛下決心,招了兩個店員。

  有了店員之後,馬蘭就更自由了,有時候都吃過午飯了再去,甚至有時候直接去打麻將。

  店員見老闆長期不來,記的賬更是稀裡糊塗,連自己都看不明白,馬蘭也沒怎麼看,更沒指責。於是,兩個店員合起夥來坑老闆了,一開始一個月還只坑個幾百塊錢,後來就一個月坑幾千塊。

  剛開始幾個月店裡還能每個月賺個幾千塊,後來就直接不賺錢了。

  馬蘭就開始懷疑起兩個店員來,她問:“你們這個月是怎麼回事?怎麼一分錢沒賺呢?”

  店員既然敢坑老闆,自然是想好了應對的對策的:“老闆,你拿的這些款式賣不上價,你規定的價格人家根本不買,最後只能便宜的賣出去,然後這不是還有這麼多貨壓在店裡嗎?”

  至於具體有多少貨,她哪裡知道?店員不清楚,她也不清楚,根本就不知道找誰的責任。

  人一旦得手,就收不住手。httpδ:/m.kuAisugg.nět

  兩個店員一開始還只是在賺錢的月份坑個幾千塊,後來淡季了,店裡本來就不怎麼賺錢了,按理說,這個時候應該收手,等賺錢的日子再坑唄。

  可是,那兩個店員平日裡坑慣了,花錢也是大手大腳的,現在如果不坑點兒,她們的工資根本就不夠花,只能接著坑。

  然後就出現了後面的旺季賺一點,或者不賺錢,淡季直接虧本。

  乾爹也算是看出來了,這女人除了幹那事兒是一把好手,幹其他的事兒簡直就是個笑話,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