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新年舊案

 招待會是10月3號中午在金鷹賓館舉行的。

 當時,縣委辦公室主任和招商局副局長等領導一起參加了招待宴。

 吃完飯,其中有一位來自南方鵬城的商人段長庚就約了以前就認識的一位年輕女孩馮又函,兩人就在賓館裡面開了房,隨後發生了關係。

 事情過去這麼久了,可是昨天馮又函在派出所報案說:段長庚那天在賓館裡面強侵了她,而且她一直保留著當日發生關係後留下的內褲作為證據。

 因為這件事牽扯到了縣委辦公室和招商局,所以這個案件處理的時候必須要慎重,你也知道江興縣剛剛經歷過一次幹部大調整,負面的影響還沒有完全消除,如果又出現這麼一個投資商在江興縣發生強侵的案件,這又是一大丑聞,所以派出所覺得不好處理,就將案件報到了刑偵大隊。”

 陸星辰急忙說道:“既然當天沒有報案,這樣久了,卻一直保留著證據,那很顯然當時兩人應該達成了什麼約定?只是這個段長庚一直沒有完成這個約定,所以才導致馮又函來報案。”

 林聲點點頭說道:“嗯,沒錯,我也是這樣認為的。”

 “如果真的是發生強侵案,應該事後馬上就會報案。”

 “而且兩人事先就認識,馮又函是又不是專門做那種事的服務小姐,所以肯定存在某種秘密交易。”

 “那個段長庚這麼久時間沒有完成交易,沒有達成馮又函的目的,而且估計兩人是最終鬧掰了,才一不做二不休來報案的。”

 “但是像這種事,本來就是民不告官不究,既然女人報了案,並且還有證據,那我們就得按政策辦事。”林聲揚一臉無奈的說道。

 “現在這個案件就轉交給你們一中隊,你安排人接手這個案件,仔細詢問一下報案人以及涉及到的嫌疑人,如果有任何問題及時告訴我,也許這種事牽扯麵比較大,到時還得找鄭大隊長彙報應該怎麼處理這件事?”

 “好,我明白了,我即刻叫人將這個案件接手過來,遇到任何問題會及時向你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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