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處理私事

離正式報到上班時間還有五天。

 在正式入職前,陸星辰還有幾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首先,要安排好父母親的事情,父親那個小小的鄉幹事被開除了,不幹就不幹了,一個月累死累活的還不到1000塊錢工資,還比不上母親一個小小的商店,每個月還可以掙1500到2000元。

 陸星辰準備將父母都安置在縣城裡面生活,讓他們倆開一箇中型的超市,也好讓父親離開那個傷心之地,也許人變得精神會更好。

 其次還有一件重要的心事需要自己在正式入警工作之前完成,而且還必須在暗中進行,還得需要找一個信得過,可靠的人幫忙。

 另外,陸星辰知道,當了警察以後,會面對很多誘惑,如果貪心,會有很多不義之財,工作中也許會得罪一些人,所以陸星辰必須在正式任職之前,將自己的三年賣命掙來的錢都處置好,將來如果有什麼個人財產要審查的,那都是入警之前的個人財產,這樣就可以經得起任何審查。

 所以第一件事就是先將自己的個人財產全部處理清楚,該投資的投資,該買房的買房,該買車的買車。

 通過問詢陳城,陸星辰知道原高中同學張浩在縣建設銀行工作。

 於是陸星辰第一時間就來到了建設銀行,也聯繫到了同學張浩。

 張浩和陸星辰讀書的時候,關係一般,不是像陳城很鐵的那種,都上大學後基本沒什麼聯繫,但是既然是老同學,幾年沒見基本的客套還是有的。

 和張浩在建設銀行見面,張浩一身職業裝,顯得穩重幹練,臉上露出職業的微笑問道:“陸星辰,你好,好久不見,你什麼時候回來的?”

 陸星辰也一臉笑容回答:“張浩你好,我回來半個多月了,剛參加了公考警察考試,還有幾天就要上班了。”

 “哦!那恭喜你啊,今天來銀行找我,不會是專門來看我的吧?是有什麼事嗎?”

 “嗯,也想來看看老同學,同時也有一點事想麻煩你,順便給你送點業績。”陸星辰一臉淡然的回答。

 張浩一聽,覺得有點奇怪,你一個還沒有固定工作的人,還有什麼業績送給我?

 只要陸星辰不是想來貸款,來借錢的就好。

 張浩在銀行工作三年,很多熟人,朋友,親戚都來借錢和找關係貸款,好像銀行是張浩開的一樣,所以當突然接到陸星辰電話,還以為也是來借錢或貸款的,心裡一直就戒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