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鉅商崛起 作品

第三百八十四章 葉洛,不折不扣的資本惡魔!

  1、絕對控制權:持有67%及以上股份。相當於擁有100%的權力,持有股東能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併、變更主營項目、重大決策。

  2、相對控制權:持有51%及以上股份。這是一條控制線,持有股東將能絕對控制公司,因為其他所有股東的股份全部加起來也不及他一個人多,便無法撼動他的控制權。

  3、安全控制權:持有34%及以上股份,持有股東擁有一票否決權。

  4、持有30%及以上股份,持有股東滿足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有收購權力。

  5、持有20%及以上股份,持有股東滿足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將引起公司持有者和股東們的警示,謹防是對手想要競爭而偷偷入股。

  6、臨時會議權:持有10%及以上股份,持有股東可提出質詢、調查、起訴、清算、解散公司等建議。

  7、5%的股份為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一般大股東超過5%的股權變動都要上報給監理機構。

  8、臨時提案權:持有3%及以上股份,持有股東可以提前開小會,進行臨時提案。

  9、代位訴訟權:持有1%及以上股份,亦稱派生訴訟權,持有股東可以間接的調查和擁有起訴權(提議讓監事會或董事會調查)

  因此一般公司上市,絕對不會在市場上發行超過30%的股份,以此防止有人全盤收購而滿足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

  換句話說,你不先持有該公司30%以上的股份,你就沒有辦法正式發起收購,這也是防止同業競爭的一個手段。

  但特殊時期,為了刺激股價上漲,讓公司市值繼續往上走,領導層可以通過會議決定將原始股再放一些到市場,此時市場上流動的總股本一般都會超過30%,甚至會有超過50%的情況!

  葉洛想要誘導那些公司解放原始股,而且他後續是要做空股票的。

  因此在利弗莫爾眼裡,他就是一個想吞噬美國諸多優良企業的惡魔!

  一個不折不扣的資本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