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肉有毒 作品
第727章 收尾與基金會再續
兩兄弟其實之前因為歷史原因一個在粵省,一個是港島人。
年齡相差十幾歲,但是同一輩分,並且家長都能對的起來。
在國內放開後,兩位表兄弟相互之間的交流就多了起來。
其中比較有錢的還是大哥陳志斌,粵省的企業包括錢,其實不少是靠他表弟陳志飛在港島的渠道。
倒賣一些奢侈品,或者一些名貴商品起價的。
迴歸之後,陳志飛徹底在粵省跟著他大哥一起搞公司。
在公司發展這一塊上,兩兄弟其實路子都很野。
但相對來說,大哥陳志斌魄力足,弟弟陳志飛在港島接受過教育,也上過普通大學。
這基金會這套就是他最先搞出來的,並且被他說了一些其中的套路後。
陳志斌才找到上的崔永達,最後一步步的依靠基金會獲取了巨大利益。
時運這個東西,真的說不準摸不清。
兩位野路子的商人頗為幸運的搭建起了一個巨大的利益集團,這事的確運氣成分也要佔很大比例。
當然另一方面也是國內法治建設不夠健全,對於經濟金融領域的監管還不到位。
如今也算是提前給浙省包括粵省上了一課,同時也是讓章老師提前重視起了經濟領域的新型犯罪。
開始對於經濟領域的犯罪重點關注起來。
這事的調查報告是4月12日徹底傳回的中央,以及蘇書記和省委同志手中。
當然沈旭東自然也有一份詳細的情況報告。
哪怕這一世在他的帶動下,通信領域發展要比前世發展的快。
但互聯網還沒後世那麼發達,對於時事政治的更加閉塞。
所以關於這個重大的案件在報紙上的議論早就已經消散,普通民眾中真正關注的也較少。
反倒是各省的領導幹部,包括上頭高度關注。
整件事的處理結果,上頭做了特批,先將初步的結果定下。
主犯陳志斌陳志飛兩兄弟,犯罪事實明確,但給其定罪比較困難。
因為他們倆的犯罪並不涉及“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罪”,這個罪的適用,起碼是背後得有“保護傘”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