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2章 會議決定

  最後,在鮑市長的提議下,會議做出了四項決定。

  第一,會議認為李初年同志不但沒有假公濟私,而且還是一心為公。

  第二,對蒼雲縣局為鐵柱子申請榮立三等功和保送其上警校的決定,是正確的。市局不但不能否決,還要立即上報省公安廳。

  第三,責成常務副市長孔利官,在市長辦公會議上做出深刻的檢討。

  第四,市公安局長郭立棟停職反省,由副局長崔成暫時主持市公安局的日常工作。

  這四項決定,真是大快人心。

  第一項和第二項決定,是對此次事件做出的正確裁定。

  第三項決定是針對孔利官的。讓他在市長辦公會議上做出深刻的檢討。這是對孔利官的一次嚴重警告,也會在他的仕途生涯中留下一個汙點。

  讓孔利官在市長辦公會議上做深刻檢討,鮑市長是有這個權力這麼做的。但如果讓孔利官在市委常委會議上做深刻檢討,那就要經過楊全疆的批准。但楊全疆很可能不會同意的。

  因此,在鮑市長的權力範圍內,只能讓孔利官在市長辦公會議上做出深刻的檢討。即使這樣,也能讓孔利官非常難堪了。

  難堪只是一種手段,目的是讓他能真正反省自己。

  與其說是鮑市長在懲罰他,倒不如說是鮑市長在挽救他。

  對郭立棟做出停職反省,由副局長崔成暫時主持市公安局的日常工作。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號,也是為下一步正式免去郭立棟的局長職務做好準備。

  因為要正式免去郭立棟的局長職務,不但要經過市委常委會議的批准,還要報請省公安廳批准才行。

  在鮑市長的權力範圍內,只能做出讓郭立棟停職反省的決定。

  鮑市長雖然沒有像李志勳那樣來的直接,但鮑市長這麼做,卻是為下一步要採取的行動措施做好了鋪墊。

  我就看你孔利官的表現,你如果還是像以前那樣,那你的政治仕途可能就到此為止了。

  你郭立棟別以為成為了局長,就能一手遮天了。膽敢放肆,就徹底把你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