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0 章 改編

 布包打開,明晃晃的銀兩險些亮瞎了謝蘭的眼。她下意識數起來:“一、二、三、四……七!七兩銀子!這麼多?!”

 要知道她的第一本《驚鴻記》只賣了一百文,而今卻是一口氣翻了數十倍。

 謝拾卻道:“這只是前兩個月的分紅。日後就算減少,也能細水長流一陣子呢。”

 “嘶——”

 謝蘭結結實實倒吸一口涼氣。

 她恍恍惚惚,不敢置信:“寫話本竟然如此賺錢?——不,是拾哥兒你的功勞才對。沒有你這秀才公的名頭,哪能賺這麼多?”

 不然的話,但凡寫話本的都該發家了。世上何來那許多落魄潦倒的底層文人?

 當初簽約的過程謝拾早在信中便同她說過,謝蘭心知肚明,若是沒有小堂弟助攻,僅憑“憑虛客”,分紅之事想都別想。

 這與她的寫作水平無關,不算方汝輝那等突破了規則的存在,無論在市面上多麼流行,家始終在文人圈子鄙視鏈的最底層,恐怕只有極個別家能以文謀生。

 “也得二姐你故事寫得好才行。”謝拾沒有推脫自己的功勞,亦不吝對謝蘭的讚許,“故事若是不好,哪裡能賺這麼多?我府學裡的同窗如今都成了你的書迷呢!”

 他又將丁士德的事蹟不透露姓名地拎出來講了講,姐弟倆笑過一場,謝蘭反而開始擔心起謝拾在府學的境況來。雖說故事中的丁士德擔任的是喜劇角色,她卻不曾忽略這個角色起初表現出的不友好。

 謝拾便又講了講府學生活的趣事,順便熱心推薦他在府城吃過玩過的地方,暢想將來大家一起到府城玩,其中便有熱鬧的瓦舍、清幽的明月湖。許多內容他在每月寄回家的信中早有提及,面對面講給姐姐聽又是另一番滋味。

 說著說著,謝拾想起一件事:“差點忘了,有個朋友託我給二姐帶一句話……”

 這個朋友正是肖瑞雲。

 憶及肖瑞雲提出的“不情之請”,謝拾如實複述道:“他不知曉憑虛客的身份,只是很喜歡《神仙志》,欲改編成戲曲,若是盈利分文不取,不知二姐你可願意?”

 “……還有這等好事?”

 謝蘭驚喜不已。

 筆下的故事搬上戲臺,對她而言,這是想都不敢想的好事。謝蘭瘋狂心動。

 “可我不懂戲曲,也不會寫……”

 “這不打緊,他會就是了。”謝拾擺了擺手,“二姐你若願意,我便如此回他。”

 謝蘭連連點頭:“我當然願意。可分文不取就罷了,不能讓你的朋友白忙活,《神仙志》能登上戲臺我就心滿意足了。”她滿眼期待,又忍不住好奇地開口,“忘了問一句,你這朋友又是何方神聖?”

 “他姓肖,名瑞雲,字慶之。”謝拾也不隱瞞,笑呵呵地介紹道,“照他自己的說法,只是一介富貴閒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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