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比詭異還變態! 作品

第105章 遊樂場2

  【守則三:在門票上蓋滿五個章後,方可離開遊樂場。】

  “蓋章?”

  許夜愣神,拿過門票仔細查看,只見門票上面花花綠綠,正面是一張遊樂園的詳細地圖,背面則是一系列表格。

  每個遊玩項目後面都有一個空格子。

  “是要在24個項目裡,必須玩夠五個才能離開嗎?”許夜若有所思。

  【守則四:每隔兩個小時,夢幻隊進行巡遊。屆時,請以熱烈的掌聲歡迎他們,並參與隊員之間的互動。】

  【守則五:切記,夢幻隊向你提出的任何互動要求,都不能拒絕。】

  “夢幻隊?”

  許夜擰眉思考:“是類似於園區演出的那種隊伍嗎?”

  【守則六:請不要隨意擊打園內玩偶的頭部,有可能造成腦震盪。】

  【規則七:遊樂場風景秀麗,遇到美好的事物,拍照記錄下來,是個不錯的選擇。】

  【規則八:拍照是不禮貌的行為,對著除“玩偶”以外的人拍照,容易引發對方暴怒。】

  【規則九:如遇衝突,可以向身穿藍色制服的工作人員尋求幫助。】

  【規則十:遇到沒有穿藍色制服的工作人員,無論對方和你說什麼,請立馬走開。】

  “十條規則,有點複雜啊……”許夜摸著下巴思考:“規則七讓我們用相機拍照,規則八又說除了玩偶之外都不能拍照。”

  “最主要的是,我沒有相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