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1 章

楊桂平所謂的家常便飯包含了紅燒魚、幹菌子燉雞、蒜苗回鍋肉、黃豆燜豬腳並二五個小菜,郭書記在上首坐下,責備楊桂平太鋪張,早知道這樣隆重他是決計不會來的。




“郭書記你誤會了,今天桌上的菜大部分是不花錢的。”楊桂平數著葷菜,魚一塊六毛,魚裡的豆腐五毛,自家養的雞,自家撿的菌子,自家種的蒜苗、黃豆,回鍋肉和豬腳則全部來自賀岱嶽上山打的野豬,“郭書記你吃過野豬肉嗎?”




“賀岱嶽還上山打了野豬?”郭書記詫異地嚐了一塊野豬肉,不同於家養豬肉,野豬肉又老又柴,且腥臊味濃烈,王燕燕按賀岱嶽給的食譜和香料,費了大量的時間燉煮改善野豬肉的口感,才得以讓郭書記對野豬肉有一個良好的初體驗。




聽到郭書記誇好吃,楊桂平笑得格外自豪,繪聲繪色地跟郭書記描述賀岱嶽是如何組織村裡的青壯年上山打野豬的。




“六頭大野豬,八頭野豬崽,那八頭豬崽在我家圈上養著,一頓能吃二大桶潲!”楊桂平高興得過了頭,把賀岱嶽前兩次進山的收穫也說了。




郭書記在心裡做了個加法:“所以賀岱嶽一共打了十頭大野豬,八頭豬崽,一頭狼,以及野雞野兔若干是嗎?”




“沒錯,郭書記你算數真好。”楊桂平不假思索道,說完他突然意識到不對,拿碗的手一抖,強笑著問郭書記,“郭書記,我們在山裡打的東西,不需要交公吧?”




按照明文規定,土地山林屬於集體資產,山林裡資源亦包含其中,但打獵屬於集體生產活動以外的行為,所得是否必須按比例交公,現下並無統一的定論。




郭書記嘴裡的飯不香了,假如是一頭兩頭的,他們不交公自己分了便罷了,十頭大野豬是什麼概念,青山公社任意一個下屬大隊隊員們一年吃的豬肉總量都沒有十頭。




棘手,郭書記停了筷子,思考困山村的情況該如何解決,以他個人的立場,野豬是賀岱嶽他們憑本事打的,想怎麼處理怎麼處理,可關鍵在於他是公社書記,做事不能僅憑個人立場。




觀楊桂平不加遮掩的做派,郭書記猜測困山村打野豬的事早傳到別的大隊了,青山公社不缺山,沒人捅到他面前,定是動了效仿困山村的心思。




困山村能在無人受傷的前提下成功打到野豬,全靠賀岱嶽,其他大隊沒人有賀岱嶽的本事,吃不著豬肉,指定要找公社的幹部打小報告。




公社並非郭書記的一言堂,此事到了公社,某些幹部極可能會以野豬屬於集體財產為由,讓困山村多交任務豬,填補被他們瓜分的野豬份額。




他們辛辛苦苦打的野豬,憑什麼徵任務豬抵,楊桂平心下不滿,但郭書記說的一切均是他推測的結果,楊桂平不好直接發表自己的看法。




“你今天說的話我當沒聽見。”郭書記重新拿起筷子,“等公社有人正式彙報了我再開會討論,你們抓緊著點。”




郭書記的意思很明顯了,之前的十頭野豬他會幫著遮掩,村裡養的豬




該交的麻溜交了,剩下的殺了分肉。如此一來,即使後面要求他們補,也沒法把分了的肉挨家挨戶收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