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六十三章 吳起:我是真後悔了!

 
“第一點:被訴訟方當事人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式拒絕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報酬。”

 
“第二點:所涉及的金額較大。”

 
“第三點: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

 
“根據我方提供的證據表明,我方當事人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

 
不構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

 
“是實實在在沒有能力支付勞動者的報酬,達不到第一點所構成的條件,所以不能構成拒不支付報酬罪的構成條件。”

 
“即,我方不構成不支付報酬罪的構成條件,對於訴訟方的訴訟申請,我方認為不當,申請駁回。”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張曉陳述完畢以後,低頭整理了一下眼前的證據材料隨後才抬起頭。

 
咚咚!

 
于振洋敲響法槌:“現在請訴訟方進行辯訴。”

 
聽到審判長的聲音,蘇白嘴角上揚。

 
拒不支付報酬罪,目前吳起的爭議點在第一點。

 
第二點:不支付薪資所涉及的金額較大,法律上的具體定義為:

 
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至兩萬以上。

 
顯然,這一點兒萬恆浩符合。

 
吳起欠了萬恆浩兩年的工資,金額達到了三十萬以上,可以說遠遠超標!

 
拒不支付報酬罪有一個前提條件,也就是第三點,那就是需要有行政程序。

 
大致意思就是說,被拖欠工資的一方,提交過勞動監察。

 
勞動監察責令過對方支付的,對方仍然拒不支付,可以達成第三點條件。

 
對於第二,第三個條件,他們一方都有著實質性的證據。

 
所以對方只能從第一點進行辯護。

 
但是.…

 
第一點.….

 
蘇白嘴角微微上揚,看向張曉:

 
“請問被訴訟方,除了對被訴訟方當事人隱藏惡意逃避財產有異議,對於其他兩點還有什麼異議嘛。”

 
“我方可以一併解答。”

 
張曉微微皺了皺眉,這個蘇白什麼意思?

 
其他兩項證據確鑿,他要是提出來問題不是自己給自己找事嘛。

 
言多必失,說不好,就會被抓把柄。

 
到時候自己說不定也跟著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