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13章 指控,申請死刑判決

 
“第三,秦小峰在犯罪實施時,已滿十八週歲,已經具備了成年人應該具備的刑事承擔責任能力,對於自己做出的事情,具有了承擔的能力,理應受到法律的審判。”

 
“第四,本案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的輿論,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極其不好的社會影響,由於被害人是孕婦,秦小峰的故意犯罪行為直接導致了一屍兩命,引起了社會大眾對於法律正義的不滿,造成了嚴重惡劣和不好的影響。”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故意犯罪,查實屬於重大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力惡劣,有權判處死刑。”

 
“即,檢方申請,判處秦小峰死刑。”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鄭立軍照著提前準備好的材料,將訴訟申請和相關的事宜陳述完畢以後,抬頭看向審判臺。

 
審判臺上。

 
於彩霞根據鄭立軍的陳述,將庭審材料簡單的整理了一下。

 
隨後又看向了控告方席位上蘇白。

 
“請問控告方被害人一方,還有沒有要繼續補充說明的.…?”

 
該說的檢方鄭立軍都已經說過了。

 
申請死刑。

 
並且補充了一系列的證據說明。

 
在陳述訴訟申請階段,蘇白也沒有什麼好補充的了。

 
理清思路。

 
蘇白開口:“審判長,我方對於檢方的訴訟申請陳述,沒有要補充的了。”

 
咚咚咚!

 
法槌敲響。

 
“控告方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方律師做辯訴。”

 
壓力給到了姜民的身上。

 
在這個案子一審和二審的時候,都是姜民在做辯護律師。

 
說實話,辯護壓力不是很大。

 
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來走。

 
死刑幾乎不可能,判一個死緩肯定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可是這一次的重審

 
目前蘇白申請用迴避原則是已經把合議庭成員都換了一遍。

 
面對蘇白這個南元律師事務所的“天克”,他是真的沒有沒有勝算的把握。

 
不過,針對這場辯護還是需要繼續盡力進行。

 
深吸了一口氣。

 
姜民開始做減刑辯護。

 
“好的審判長”

 
“我方的訴訟請求如下:”

 
“一:我方當事人認作認錯態度良好,主動認罪,不存在拒不認罪的情況,對於自己的犯罪事實坦白,供認不諱。”

 
“二:根據我方當事人的描述和執法方的證據表明:”

 
“第一,我方當事人在第一時間,並不知道陸影是孕婦這一事實情況。”

 
“第二:我方當事人車輛裡攜帶刀具,但是我方當事人攜帶刀具的目的,不是故意殺人犯罪。”

 
“第三:我方在發生爭吵的時候,不是第一時間進行動刀行兇,而是在爭吵激烈和對方言語的刺激下,進行了行兇,這不屬於故意謀殺。”

 
“按照犯罪心理學的理念,這是一種在衝動行為下的心理,情緒犯罪,也稱做激情式犯罪,這類犯罪的動機不是單以故意殺人為目的。”

 
“而是以施害人的心理狀態而呈現的一種犯罪行為。”

 
“同時,我方的年齡剛成年,有這種心理是屬於一種正常的情況。”

 
“另外,我方當事人具有自首的主觀意願,刑法規定,自首應該適當減輕犯罪人的處罰,犯罪輕微的應當免除處罰。”

 
“我想請審判長從這幾個方面去考慮對於我方當事人秦小峰的判處,而不是直接以控告死刑為結論。”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姜民在陳述完以後。

 
蘇白目光落在被控告方的席位上。

 
姜民沒有否認秦小峰的犯罪事實,因為這一點否認不了。

 
能看的出來,是對方是儘量從其他方面去爭取秦小峰的減刑和駁回死刑的訴訟請求。

 
其中有兩點關鍵點。

 
第一點是從主觀攜帶刀具的目的來講的,從而論證了秦小峰不是故意謀殺,而是激情犯罪。

 
這兩點有著很大的區別。

 
當初蘇白在為齊豐辯訴的時候,就用了情緒性犯罪這一觀點來表達了齊豐的主觀。

 
他沒有想到,姜民將其用在了秦小峰的案子中。

 
要知道,故意謀殺的主觀犯罪動機強烈,肯定是從重判嚴判這方面進行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