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71章 最終判決,來自靈魂的質問!
“我的陳述到此結束,謝謝審判長,謝謝合議庭成員。”
蘇白聽明白了.…合著被告代理人劉軍和錢偉是個被告當事人早就商量好了怎麼做法庭陳述了。
想要減刑?
通過法庭陳述來用以達到減刑或者是緩刑的目的?
蘇白微微皺了皺眉,隨後,眉頭舒展開來,笑著看向被告席位。
咚咚!
“被告方當事人法庭陳述完畢,現請控告方進行最後的法庭陳述。”
“好的審判長。”
蘇白微微點了點頭,對方想要打感情牌,那自己可要從法律層面上來進行陳述了。
尤其是.…想起當時錢偉在庭審上面的目空一切。
這種審判人員就應該遭受法律的制裁。
必須嚴判!
“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首先,我方認為,被告訴訟代理人的陳述有一定的問題。”
“我不能夠理解被告訴訟代理人中所陳述的,錢偉針對張大虎案件違法判決,只是一次小小的失誤和人情。”
“法律是嚴謹的,一次小小的失誤,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和影響。”
“再說,什麼叫做小小的失誤?”
“小小的失誤,就讓張大虎承擔了40萬的債務。”
“錢偉作為審判人員,能夠想到40萬對於張大虎的家庭來說,是一件多麼難以承擔的事情嗎?”
“被告方訴訟代理人將這件事情說的如此輕鬆,是站在被告的角度來說的,還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來說的?”
“又或者是高高在上習慣了,認為40萬不值一提?”
“人情不能用法律來進行定義,但同樣法律也不是人情往來中的選擇。”
“法律是個人的嗎?法律是錢偉定義的嗎?”
“不是!”
“可不是的話,錢偉憑什麼用法律當做人情?!”
“還有.…”
“被告方訴訟代理人能夠解釋一下,什麼叫做以前同為審判長,能夠知曉錢偉的處境嗎?”
“一名是審判人員,一名是被告嫌疑人,兩者之間有什麼關聯嗎?”
“再有!”
“法律無情人有情,法律為什麼無情,是因為法律的公平性。”
“法律給了在場所有人一個平等的機會,無論你是權貴,亦或者是平民都依法享有法律的公平性。”
“人有情就能蔑視法律的公平性嗎?”
“所謂的人情世故,就能違反規則,踐踏其他人的法律權益嘛?”
“不能!”
“法律的構造是為了什麼?是為了構造出來一個平等的權利。”
“錢偉作為張大虎這個案件的審判長,依照自己的主觀性,知道這件案子和自己的朋友的親屬有關,依照著自己有執法的權利。”
“判決時隨意蔑視法律的公平性,對於張大虎來說造成了什麼?”
“造成的是不公的法律判決!”
“造成的是法治的缺陷!”
“在法律的課堂上,我們常聽到老師說過一句話,一次不公的審判,勝過十次犯罪行為。”
“有沒有人想過如果錢偉這個判定認定了的話,那麼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
“造成的後果就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法院可以依照這一次的庭審經驗來進行判定:老人不是伱撞的,你為什麼要扶?”
“那麼在法庭上面,對於真正的見義勇為者,對於真正的好心辦好事者,是什麼樣的一種態度?”
“不會讓這些好心人心寒嗎?”
“而他們在面對這麼一句詢問的時候,他們應該怎麼解釋?”
“解釋說我是好心幫助扶人的,結果法院判處賠償40萬,那麼造成的結果就是無人會幫扶。”
“這難道就是錢偉所說的他的出發點是好的,過程是違法的嗎?”
“法律就是讓好人背鍋,為那些惡意控告者謀取利益是嗎?”
“如果他的出發點是好的,作為審判人員,他為什麼不維護法律的正義?!”
“憑什麼這麼判定?”
“難道憑藉的就是他心中的喜好和往來的人情,所以來對法律進行評定嗎?”
“那對於當事人公平嗎?”
“不公平!”
“同時我也想請問被告當事人。”
“被告當事人,請問你向法庭提出的酌情考慮減刑是因為你擔心自己被判的重了,在裡面呆的時間久了對你產生不好的影響,還是你真的反思到了,你為你在庭審上面所做的一切感到悔恨?”
“你所謂的公平判決就是不看證據,不根據法律訴訟條例來進行判決?!”
“那麼你所謂的法律公平在哪裡?是在你嘴上,還是在你心裡?!”
“你只不過是為了自己能夠減刑,而在這裡侃侃而談,裝作悔意的樣子,實際上,嘴上說著法律平等,卻將法律踐踏在腳下!”
“再問一句,憑什麼?!”
“憑什麼要從輕判處?!”
“作為法律的踐踏者,你憑什麼要求對你進行從輕判處?!”
蘇白轉身,目光堅定的看向審判長席位。
“所以我方認為,對於被告方訴訟代理人和被告方當事人的法庭陳述,不予以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