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261章 最高院:駁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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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反對者的發聲,則是法圈中一些著名的刑事律師和法評人,拒絕這種判決。
為什麼.…?
因為按照庭審中和判決中以及當事人的陳述情況。
可以看的出來.…
本次的證據來源完全都是孟子義被逼迫所提供的證據。
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這種判決方式,還是和十幾年前一樣,沒有任何的法律制度進步。
等同於說依照現在的法律制度,這判決結果完全是tm扯淡!
沒有主要證據,你憑什麼進行判決?
法院方面陳述孟子義可能是由於自己是刑偵人員出身,故意隱藏了兇器。
但是你為什麼找不到?
兇器呢?
刑偵人員中有那麼多的刑偵高手,為什麼找不到所謂的兇器?!
找不到所謂的兇器就算了,就連孟子義怎麼抵達案發現場的證據都找不到。
你找不到,是不是屬於你沒有任何的證據能夠證明孟子義是殺人兇手?
那你憑什麼判決孟子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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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又回到了關鍵點。
孟子義口供陳述了自己的殺人事實和經過,在法庭上面進行當庭翻供,說自己是被逼迫的。
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說.…面對這種情況,肯定會對孟子義進行共情。
事情很簡單。
畢竟.…
如果說你沒有犯罪,但是最大犯罪嫌疑人是你。
你被逼迫承認了某種,你不該承認的罪行。
在法院你進行反駁和翻供的時候,法院方面問你,你如果真的沒殺人,真的沒犯罪,為什麼要招了?
你怎麼說?
tmd!那句話怎麼說來著?
只有冤枉你的人才知道你有多冤枉!
寫出這種判決書和做出這種判決的審判人員就應該被定在法律界的恥辱柱上!
不管是一審還是二審的審判人員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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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君律師事務所。
蘇白翻看著網上的評論,注意到網上兩種聲音,乾脆直接添了一把火。
其實第一種聲音,主要還是大部分人不理解法律。
雖然說孟子義是主要嫌疑人。
可是,即使所有犯罪嫌疑都指向了同一人,那麼如果沒有證據,也不應該進行判決!
這一點才是最關鍵和最重要的!
於是.…
蘇白很乾脆很直接,邀請羅大翔對於該案件進行了具體的分析。
伴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到兩天的時間。
在清楚了該案件的具體問題,輿論逐漸出現了一邊倒的趨勢。
大多數都是指責,高院方面不幹人事,違規進行判決的評論。
其中有一個評論說的很真誠。
“原本我還以為,這一次的判決很合理,畢竟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嫌疑犯。”
“可是看別人對於該案件進行的分析,我當時就覺得有些離譜.…人家當事人在庭審上進行翻供。”
“法院方面沒有讓檢方進行調查或者是安排人員進行調查就算了。”
“現在又整的哪出?”
“在被告方委託律師提出來缺少物證的情況下,硬要判決是吧?”
“tmd!”
“之前我說支持的話全是放狗屁!”
“從現在這一刻開始,我絕對的支持法律正義,庭審正義要求公開審判,要求公開審理!”
“支持庭審正義,首先,從針對為什麼會出現孟子義在一開始承認為什麼不屬於他的罪行開始!”
在其他人看到這番言論以後,同樣義憤填膺。
想清楚了,這場庭審最關鍵,最主要的問題!
為什麼孟子義會出現承認不屬於他的罪行?
這一點是關鍵啊!
並且是這個案子最起源,最主觀的條件!
作為一名刑偵人員,孟子義是遭受到了什麼,才會讓他承認不屬於他的罪行的?
另外.…中院方面和高院方面,幹嘛那麼著急,對於這個案件進行判決?
為什麼要進行違規判決,其中是怎麼回事?
這些都是瞭解到這個案件人員,迫不及待想知道的內容。
也是這場庭審中最關鍵的內容!
另外,還有一個好消息。
那就是,在輿論發展的同時,最高院方面也對於本案進行了回覆和指導。
最高院方面駁回了昆市高院申請的死緩判決。
同時,責令昆市高院方面,對於該案件,補充相關物證和相關證據,再予以判決。
說白了。
就是最高院對於這場庭審的判決,認為並不合理,要求昆市高院,進行重新審理和梳理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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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