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327章 偽造證據?監察部門來人調查合議庭





在此期間,方如風一直在勤勤懇懇的工作,在結婚後工作算是比較辛苦。




由於當初在結婚的時候,謝婷婷一直鬧著加名字,方如風迫不得已加上了謝婷婷的名字。




現在人常說,按照新規定的法律,婚房的購買,按照出資的比例,在結婚時進行劃分。




未出資者不得分割財產。




加不加名字都無所謂。




可實際呢?實際並不是這樣!




為什麼?




因為加名字從法律的角度來講,相當於自願贈予的情況。




這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雖然說規定婚前婚房按照出資比例,在離婚時進行分割財產。




可是如果你加上名字。




不是在特殊情況下,是按照自願贈予一定份額,來進行判決的。




也就是加名字,在判決結果的時候會判決分割婚前房產。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情況,例如說在上都的某一例判例當中。




女方因為沒有落戶資格,剛好男方有落戶資格。




於是自己一方出全款,寫上了男方的名字,不過在後續離婚時。




法院判決房產歸女方所有。




這是什麼意思?




這怎麼又變成按照出資金額來分定的呢?




其實這個觀點不一樣,因為先前說加名字等同於贈予。




先前的判決是以“贈予”這個觀點來打官司的。




而後者,是由於情況特殊,因為女方沒有資格落戶,所以才加上了男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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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被迫情況,不等同於贈予。




當然,結婚房產加名字,也可以說是女方強迫的,但是這一點在法律上並不認同。




因為婚姻的結合不屬於強迫的範圍之內。




.




….




話說回來,至少在現有的情況下。




方如風保全了自己辛苦多年,以及自己父母辛苦多年的財產,沒有讓其他人不勞而獲得到。




要不然,如果真的讓謝婷婷和其情夫拿走了方如風和其父母奮鬥多年的財產。




那才真的是噁心人。




面對方如風的道謝,蘇白開口:




“不用謝我的。”




“作為委託律師,這是我的責任。”     “哦對了.…謝婷婷現在涉及到了婚姻中對配偶實施犯罪,涉嫌重大過錯,可要求其淨身出戶。”




“離婚官司的訴訟材料我現在都已經寫好了,到時候我會交給李律師,讓她來協助你接下來的庭審。”




“還有.…我不知道謝婷婷有沒有涉及到共同財產轉移。”




“這一點你需要向法院申請配合調查嗎?”




“可以的,我都聽蘇律師的。”




“那既然這樣,就申請法院查找是否有婚內財產轉移的情況吧。”




李雪珍點頭:“好的蘇律師。”




等到暫時的將庭審後續情況處理完畢。




李雪珍笑著開口詢問蘇白:“蘇律師.…你的這個立案,太厲害了!”




“你是怎麼知道謝婷婷偽造立案證據的?”




這個問題.…




說實話,全靠經驗!




一般來說,像這種不確定性的案子,在立案方面很困難。




犯罪預備這個罪名很難進行界定,在通常情況下,執法方第一時間想要做的就是調解。




一審法院應該也是想要以調解為主。




畢竟這種案子.…不屬於特大的公訴案。




屬於可調節範圍內的案件。




法院和執法方一般屬於能調解就調解,當事人實在不同意的情況下才會提起公訴。




但是謝婷婷一直死咬著,想把方如風送進去的心思,不同意調解。




這顯然很奇怪.…深入一調查,就能發現其中有問題。




面對李雪珍的疑問,蘇白笑著道:




“等你以後成為資深大律師的時候,你就知道了.…”




“奧!”




“經驗是吧蘇律師,我懂!”




李雪珍笑眯著眼睛開口,同時又問了個問題。




“蘇律師.…”




“這一次的合議庭成員,顯然有一定的主觀傾向性問題。”




“一審的審判判決,雖然說也是從法理上進行判決。”




“但是畢竟當時方如風的委託律師沒有提到咱們在再審庭審上提出的觀點。”




“可是咱們在再審的庭審上提出了這個觀點,再審的合議庭林如鳳審判長,依舊這麼判定,顯然不合適吧?”




蘇白望著李雪珍不停的眨著眼睛,知道李雪珍想表達什麼。